关于2011年继续开展“3.15”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为履行质量监管职责,加快建设新闻出版强国,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文化权益,做好“十二五”开局工作,继续打造 “3.15” 出版产品质检品牌,经研究决定,自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3.15”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以下简称2011年质检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2011年质检活动的指导思想
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党组2011年工作部署,以质量管理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十二五”新闻出版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的印刷装订质量、复制质量、内容和编辑校对质量、印刷环保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检测,整体带动、巩固和提高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水平,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新出台的国家印刷环保标准,进一步完善出版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二、2011年质检活动检测范围和目标
(一)检测范围
2011年质检活动对以下种类产品的印刷装订质量、复制质量、印刷环保质量以及报刊的内容和编辑校对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1.以少年儿童为阅读对象的纸质出版产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等。
2.各地出版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教材,包括教辅资料。
3.以少年儿童为使用对象的各种光盘产品。
4.与少年儿童生活相关的纸质装潢印刷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进行多角度的监督检测,引起社会各界对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的重视和关注,促进出版单位和印制企业提高质量意识、环保意识,保证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稳定,维护少年儿童文化消费权益。
三、2011年质检活动组织机构
新闻出版总署成立2011年质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阎晓宏(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领导小组成员:
齐相潼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王岩镔(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
王国庆(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齐相潼(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曹宏遂(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
张泽青(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
郑全来(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设专家组,并设质检总工程师,负责此次活动的质量技术工作。
质检总工程师:涂晓林
四、2011年质检活动进度安排
2011年质检活动自2011年3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部署
2011年质检活动不再专门举办启动仪式,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成立质检活动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要以本通知为依据开展此次质检工作。
(二)组织实施
4月至8月,为检查检测时间。其间,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监督检测以2010-2011年出版和生产的产品为检测重点,采取成品抽样检查、加工现场检查和销售产品检查等多种形式,实施对成品批质量、工艺路线和半成品质量、原辅材料质量的全面督检。
光盘类产品由各地质检活动办公室组织当地质检机构进行随机抽样,于6月底前送交总署质检中心进行统一集中检测。
印刷环保质量检测,由各地质检活动办公室按总署质检中心的通知要求随机抽样送检。
(三)宣传工作
各地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按不同工作阶段,积极报送有关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活动开展情况要通过有关媒体加强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范围。
(四)工作总结
9月10日前,各地质检活动办公室向总署质检活动办公室提交技术检测结果。
9月20日前,各地质检活动办公室向总署质检活动办公室提交活动总结文字材料。
总署质检活动办公室于10月底以前完成总结报告,评选出活动先进集体,并向领导小组进行活动总体情况汇报。年底前召开“2011年质检活动总结表彰大会”。
五、2011年质检活动的开展方
2011年质检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2011年“3.15”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技术实施办法》(见附件)要求开展检查检测工作。
(一)责任分工
各地质检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各类检测样品的采集和移送,对纸质类样品的印装质量进行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结果。
总署质检中心负责对各省级地区检测检查人员的培训,负责报刊产品编校质量的终审、复制质量与环保质量的抽样和检测的组织实施,以及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出版产品的抽样和技术检测,并负责活动的总结和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二)产品采集方法
对产品实施批质量检查的,须到生产单位成品存放地按标准进行随机抽样,完成检测后归还合格样品。对产品加工过程、半成品、原辅材料实施检查的,到加工现场采样。对产品实施随机检查的,可到出版物市场采购样品。
(三)技术检测结果反馈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要对收集到的样品及时进行技术检测,对其中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将检测结果向出版、印制单位反馈。各地质检活动办公室要监督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及时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汇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填补生产管理漏洞,对已进入市场销售渠道的不合格产品要立即召回。
(四)做好检测记录
各地要按照所发附表条列内容认真做好检测记录工作,包括样品的名称、介质、采集地点、时间、质量技术参数、检测人员和检测结果等。
各地和军队系统新闻出版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指导本地、本系统出版物质检机构开展质检活动。今后的质检活动,将逐步过渡到以质检机构为主体,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发挥好指导、协调、支持的职责。各地质检活动办公室要按照此次质检活动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11年4月25日前上报总署质检活动办公室。各地要注意将质检活动与新闻出版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积极促进和提高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的质量水平,努力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多健康优质的出版产品,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新闻出版总署
[时间:2011-04-18 来源:必胜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