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内容——互联网最后的制高点》
龙源国际集团主席兼龙源期刊网总裁汤潮先生在第二届数字出版高峰论坛上的演讲
很高兴有机会参加这次大会,与同行和专家探讨和交流数字出版的理论和实践。我发言的题目是“优质内容——互联网最终的制高点”。全球IT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有三个制高点,一个是通路,一个是终端,另外一个就是内容资源。通路技术和终端技术的争夺战从二十世纪中叶就已经开始,而随着应用技术的完善和网民群体规模的形成,内容资源的争夺到现在才真正开始,而未来真正的制高点就是优质内容。
第一个制高点,信息高速公路。IT产业的概念是从信息高速公路开始的,全球经历了大分化、大改组,使已重新构建全球的光线骨干网、宽带网、无线网为先导和主线的,作为基础设施产业,各个国家都为这一轮的争夺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这个争夺一开始就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商业巨头之间展开,在中国以国家企业为龙头的通讯公司,已将铺路架桥的工作基本展开,道路之争实质上是权力主导的。与道路之争不同,终端工具的争夺,一开始就是更为开放,因为客户的使用终端,计算机、手机等等,作为应用工具,不但发展日新月异,用途也五花八门,这个争夺一开始就是极其混乱和激烈的。
在终端应用竞争中,微软取得了一定的地位,成为通讯的工具,为所有终端提供商提供通用的操作软件,这个系统不但是非常大众的,而且是不断升级、永续经营的。我们高兴地看到,微软用20年的时间发展为全球最大、最具竞争力的企业说明了工具之争的特点:他不但需要硬实力,更需要的是创新能力、机会。
第三个制高点。道路有了,宽带有了,各种终端盒应用工具也都完善和普及了。我们的目光开始转向信息技术的对象:信息以及内容。信息技术产业的实质是信息,技术是为信息服务的。信息是什么?今天人们更习惯用“内容”来概括。内容包含的意思更广泛,相对于载体和容器,不但包括文字,还包括图像、声音等。
互联网的信息内容发展也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内容匮乏的阶段。庞大的信息高速公路上信息少得可怜,连基本的信息分类都不需要。Yahoo的理由仅仅在于把相关的信息进行初步的分类,节省了其他使用者的时间。但是,信息的缺乏很快被信息的泛滥所取代。突然间,互联网上垃圾信息铺天盖地,泛滥成灾。我们宝贵的时间和网络资源被垃圾信息所占用。以Google为代表的智能搜索引擎应运而生。标志着人们其实关心的不仅是信息的海量,而且更加关心信息的质量。
Google的奇迹实际上是采用技术手段和工具,将网上的内容一网打尽,通过提供搜索服务和智能化排序的手段,让使用者能在网上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更有价值的内容。然而,无论智能化多么精巧,内容服务的根本问题是内容本身。Google本身既不生产内容,也不拥有内容。
所以,优质内容才是最终的制高点。优质的内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天,我们看到,许多知识产品,无论是是文章、创意,还是影视、图片都在网上进行着空前肆意的免费传播。似乎人类数千年创造的文化产品和知识价值在一夜之间突然变得一文不值。充其量成为不法的网络经营者私自获利的工具。
有一种谬论认为免费就是互联网的精神。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精神产品的生产,无论一篇论文、一首诗、一部电影、一张图片都必须经过长期的积累和艰苦的创作的。照此下去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发现,这种对知识的践踏将会扼杀人们创意和创作的热情。人类的思想和精神产品将会越来越粗制滥造。2002年美国在线同时代华纳、时代周刊的合并是西方进入内容竞争的先导。中文的内容资源主要有几个部分构成:报纸、期刊、图书、影视、音像、图片、动漫、文献等。其中最成熟的是报纸新闻资源,最庞大的是图书和文献资源,最优质的是期刊和音像资源。如果网络不能提供这些内容和合法和良好的服务,无论多么强势的网站或多么高超的搜索技术都会黯然失色。
数字出版给出版业带来一场革命。数字出版部应该仅仅是指内容的数字化形式,它应该包含制度和规则以及体系的建立,尤其要建立新的知识和出版内容的评价体系。正如传统的出版业经过长期的探索形成了以整体出版的规则一样,在目前技术手段,网络体系和网络人群都已经具备的时候,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最根本的问题是通过法律法规解决好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保护好知识产品制作者和使用者的利益。目前,一些强势的网络公司利用庞大的外来资金和影响力正在蚕食内容资源,个体作家、编辑部、出版社在他们面前成为弱势群体,没有公平的谈判地位。
网络版权的核心就应该是知识为主体,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知识的价值。根本性解决促进知识发展,促进创意产业,维护知识产权利益的方法是从理论上建立知识为主体的思想。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应当是知识产品价值最大的受益者。传统的出版业受制于传播范围和制作发行成本,支付给作家的稿酬或版税非常微薄。但是互联网技术已经把制作成本和发行成本大大降低,互联网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特点给知识产品的价值带来了无限的可能性。
网络出版的重要特征就应该将知识产权创作者的利益最大化,让他们成为真正的主体、最大的受益者。
与道路和工具的争夺不同,争夺内容的制高点中国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道路和工具的争夺中国除了市场的优势外并没有资源的优势。一些公司以外国的技术和产品为主体开拓中国的市场,这种竞争本身就是一个不公平的竞争。而内容的争夺不但是市场,而且有壁垒。我们完全可以主导和控制这场竞争。但是,我们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不但应该支持国营企业,给他们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而且应该发动全民参与这场事关中国国力的竞争。在内容的领域,无论是版权保护政策,还是内容经营的优惠政策,无论是数字传媒的理论探讨,还是全面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学习型社会的建设。我们需要规范、支持中国内容资源的建设,使之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规范的内容产业。仅仅靠组建数据集团或出版集团是不够的。在争夺内容这个最后的制高点时,我们的眼光要向全球,不能只向内。因为最后的争夺是中国同国际的争夺。最近,胡锦涛主席多次强调网络健康文化的重要性。健康的网络文化就是优质内容。但是,健康的网络内容不是意识形态,不是政治标签,而是能够造福于全人类的文化资源和遗产。
所以,健康文化内容的生产以及发展可以由政府引导和规范,但必须成为社会和大众所需要,而且要依靠社会化的方式来推动。数字出版者肩负着社会责任。数字出版是网络时代的知识传播,也是知识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数字出版既要解决好版权缺乏的问题,也要解决好过度保护的问题。
我的结论是,互联网的发展将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但互联网的根本作用在于改变了我们信息内容传播的速度和人类沟通的方式。正如汽车的发明能使人们的生活半径横向延伸、电梯的发明能使人们的生活空间纵向延伸一样,互联网让时间和空间重新浓缩了。但是,更加有意义的是:正如专利发明的概念让科学技术身价百增一样,互联网也可以把信息的价值、知识的价值,尤其是人文知识和创意的价值极大地提高。无论是“技术为王”、“渠道为王”还是“用户为王”,它们都是在不同的阶段对价值链不同环节的强调描述。惟有内容,优质内容,是对当今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根本价值的描述。一旦信息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一旦社会和经济的竞争到了最终的阶段,我们才意识到,知识生产者才是真正的主角。而且这个稀缺的资源不会像技术那样遵循摩尔定律定期更新换代,反而会随着时间的积淀散发出越来越强大的魅力。内容是我们同世界竞争的最终制高点。中文的内容资源将成为我们参与全球信息化竞争的有力武器。
谢谢大家!
[时间:2007-07-16 来源: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