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下面几十平方米的平房成了印刷厂,白天油墨味刺鼻,晚上机器轰轰作响。居民无不质疑:这是个合法企业吗?1月4日,沈阳记者接到报料,随后在松花江街21号找到了这家小印刷厂。
从外面看去,窗门紧闭,还粘贴着几张“此房出租”的标识;推开门,昏暗的屋内只有两名女印刷工,旁边是墨渍未干的印刷机和几台切纸机等设备,屋内堆满了一摞摞的印刷品,柜子上还摆放着厚厚的几捆信封。
同行的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执法人员介绍,印刷厂必须具备辽宁省邮电管理局信封准印手续才可以印刷信封,否则均属于超范围经营。而该厂却提供不出相关手续证件。
此外,执法人员在该厂内还发现了数本既无批号也无准印手续的内部期刊,一并暂扣。执法人员表示,待进一步核实之后,依据《印刷管理条例》,该厂将被处以1万至5万不等的罚款。
[时间:2005-01-08 作者:姜虹 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