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品外包装印刷错误遭遇质疑说起

包装

  在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大环境下,人们更加讲究生活质量了,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在这样的条件下,作为反映产品特性最直观的外包装物,其装饰效果和印刷质量效果如何,直接影响了产品质量形象和市场形象。所以,一些知名的生产企业都比较注重产品的包装效果和印刷质量效果,甚至有的企业将产品的包装质量,看成是产品和企业的生命。然而,有的企业可能从节约成本,经济、实惠、实在方面考虑,往往忽略了产品包装的市场意义和市场效应的结果。

  不久前,笔者曾经看到这样的一则报道:某地大学学生小陈在校内销售部买了3瓶某品牌的橙汁,后来仔细看了一下产品外包装的标识内容,发现标识说明中的保质期是采用另外一块小标签粘贴覆盖上去的,该小标签印刷的保质期是12个月,而当揭开这块更正保质期的粘贴层,发现原来标签上的保质期竟是90天的。按此标签来看,该产品早应该就已经过期了,莫非是厂家把过期的橙汁篡改了保质期来蒙骗消费者?该市某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接到反映后,即刻赶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暂扣了剩余的9箱橙汁。经过认真的调查发现,原来该产品外包装是由于生产厂家校对工作疏忽,误将保质期12个月错印为90天,为避免浪费和尽量减少损失,该公司才在该批印刷错误的外包装标签上加贴了更正保质期的小标签,然后将这批饮料产品投放到市场销售。不想,外包装缺陷的产品在市场上却产生了不良的反响,给企业带来了预想不到的麻烦,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产品和企业的市场形象,可谓是顾此失彼,得不偿失。后来,该饮料公司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材料,表明该产品的保质期确实是12个月,产品尚未过期,并出示了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认定该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后,该工商所才将暂扣的橙汁产品退回给商家。虽然,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总算通过正规、正常的渠道,摆平了因为产品外包装印刷质量问题引发的小风波,该公司从中也吸取了深刻的教训。

  从这起产品外包装标签印刷质量问题遭遇消费者质疑,产生的小小波折,可以看出,现在社会都在不断发展和进步,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产品的质量意识也都在不断提高。社会民众这种观念上的改变和进步,无形中却促进了生产厂家或商家经营观念的更新,也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在社会大众的监督中不断得到较好的促进。以笔者多年的印刷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和体会,闻此案例后笔者也是感触特深。我想,如果没有客户或消费者的投诉,生产企业可能就看不到自己的产品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缺陷,也不了解或不清楚消费者的消费心态,这样就不可能有明天的质量改进和经营管理上的进步。我们都知道,产品的外包装及其标识的印刷质量如何,虽然是不会直接影响产品本身固有的质量。但是,产品的外包装往往却能最直观地反映了产品的内在质量特性。特别是产品外包装及其标识说明中的保质期、生产时间等内容,在付印生产过程中是容不得半点的马虎和应付,否则,就极可能出现上述类似情况,甚至产生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因此,笔者认为,产品外包装及其标识是不该出现印刷错误的,因为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消费者唯有通过产品的包装去认识产品的质量特性。所以,一旦产品包装的主要部位存在设计或印刷方面的瑕疵,消费者可能不会去想像印刷校对环节可能出现差错的原因,而往往会更多地往坏的方面想像,自然就会怀疑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所以,食品生产厂家和印刷工厂都不可低估产品外包装及其标识印刷质量的严格把关和控制,确保产品外包装印刷质量万无一失,使进入市场的食品让消费者放心。

  尽管我国现行的法规或产品标准,还没有对产品包装做十分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产品外包装及其标签的保质期或其它位置的印刷版面不能粘贴更正。但是,不论从食品保质期的敏感性上看,还是从外包装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和对市场促销的效果分析,笔者认为,食品外包装物上的保质期,是消费者比较关注和敏感的地方,它毕竟涉及到食品的卫生和安全的问题,采用涂改或粘贴的方法进行更正,显然是不够理性和不合适的做法。虽然这批橙汁只是外包装标识的印刷质量存在瑕疵,产品的实际质量是没有问题的,由于印刷错误的原因,采用粘贴的方法对产品的保质期进行更正,这样做固然可以使工厂减少材料等方面的浪费和损失,也符合国家倡导的低碳经济的方针,按理说,这样做的愿望和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它给工厂名誉上和产品的形象上造成的无形损失,却是用经济难以估量,也可能是企业管理者没有想像得到的隐形后果。因此,从宏观管理的角度上看,笔者认为,对印刷错误的产品外包装标签粘贴覆盖进行补救,是有欠妥当的,也是不值得的。试想,当产品外包装的严重缺陷问题可能会影响到产品的市场形象时,怎能不对产品的生命力造成致命的隐形伤害呢?又怎能不影响企业的名誉呢?从另外的一个角度上说,企业的名誉、产品的市场形象是无形的、无价的资产,这一点往往为一些人所疏忽。如果能从这个意义上去认识,我想,企业宁愿报废掉印刷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产品,损失一些眼前的利益也是值得的。有时企业通过报废不合格的产品,可以唤醒企业员工质量意识的大幅度提高,进而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的全面提高。这是因为人的意识是可以左右做事的原则和做事的态度,而当人们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工作心态才会有新的突破和改变。那么,“态度决定一切。”一旦工厂的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了,还值得为报废一点质量损失而不忍心吗?我想,大可不必了,就当是交了一次“学费”吧!

  出于工作职业上的习惯和原因,笔者也常常关注产品的外包装及其标签的设计和印刷质量,我发现市场上有的产品外包装还不乏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外包装存在错别字、局部版面印刷模糊不清、生产时间和保质期不明确、生产时间喷码不清晰,以及产品标识出现破损等缺陷问题。按笔者的认识和看法,食品类产品外包装如果没有印刷明确的生产时间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时间喷码不清,无法辨明生产日期,以及对保质期进行粘贴更正,那么,凭着一般人本能的反映和敏感的头脑,往往也会怀疑这个产品的安全可靠性问题。按我看,食品的外包装就必须真实地反映食品的生产和使用的基本特性,为此,我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产品包装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质量法对食品外包装的标识要求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只要留意观察,市场上仍有一部分的食品包装及其标识的印刷内容是不够完整的,没有合格证的食品更是比较常见的,这些现象都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要求的。此外,根据笔者对第四款规定中表述的“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含义的认识的理解,我觉得对产品外包装的保质期,采用粘贴更正是不合理的,也是不适宜的。所以,希望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印刷厂家一定要注意产品包装印刷版面的认真把关,差错不得,也差错不起啊!

  我想,作为产品外包装的标识,醒目而抢眼;简单而明了,应该是它的基本要求和作用,也只有将产品外包装设计和印刷质量控制好了,消费者就可以通过产品外包装的印刷版面,认识产品的基本特性,进而产生购买的欲望。所以,产品外包装对于生产的工厂、经销的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因此,笔者认为,不论是产品生产厂家或是印刷生产厂家,都应该共同重视产品外包装及其标识的设计和印刷质量,严把产品包装工艺质量关和包装产品的印刷质量关,通过提高产品包装的质量效果,使产品在市场上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这样产品的生产厂家和印刷厂家才会更好地实现双赢和互利。

[时间:2011-03-16  作者:康启来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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