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岁岁3•15 岁岁年年景相同

3.15,印刷,包装

  每年到“3•15”的时候总有很多话题,印包产业也不例外。但今年我们似乎已很少听到关于消费者维权的声音,也许正式由于“年年3•15,年年被伤害”的原因,导致消费者逐渐对这个只剩下标签的“权益保护日”丧失了信心。

  本来,国际消费者联盟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为了宣示“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今年“3•15”前夕,温总理又非常给力地发出“道德血液”的呼吁。但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正在由上帝的身份逐步降级为弱势群体。“被听证”“被涨价”“被优惠”“被休假”……此起彼伏,传销陷阱、假冒伪劣、坑蒙拐骗……不断,让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不敢吃、不敢喝、不敢买……”。

  当然,印刷企业的终极目标是追求最大利润。而保证“最大利润”的合理性、合法性,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强有力手段不是消费者的呼吁,不是广大印刷工作者的良心,而是健全到位的社会监管体系。

  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市场进行检验、检查,进而寻根究底,挖出假冒伪劣的祸根,应该不是难事,但事实上却很难做到连根铲除。譬如说人人喊打的“三聚氰胺”明明已经被俘获、被封存、被销毁,二年之后,它竟然再次借尸还魂,卷土重来;过度包装还是层出不穷;印刷用油墨的环保与否;山寨烟酒现象的不断泛滥;商场里的免费塑料袋仍然供不应求……。

  我国印刷包装工业也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在满足消费需求、扩大出口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一些企业以假冒包装、名优标志做掩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故意使用“洋商标”混淆消费者或者一味牟利进行过度产品包装等,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影响了国内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为了积极维护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健康的经济秩序,必须加强经营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义务。在产品包装产业方面可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包装方面立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同时积极发展绿色产品,提倡绿色产品包装,这不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也是国内产业应对 WTO 挑战,走向国际市场的必由之路。

  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得认识到,3•15纪念活动展示的是社会消费环境改善方面取得的进步,不是消费者权益维护的集结号,她的魅力不是暴风骤雨式的“擂台”比武,而是消费者权益得到社会尊重过程中要坚持的每时每刻。只有这样,3•15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才能更加丰满。
 
 

[时间:2011-03-15  作者:爱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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