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始落实印刷经营许可证年度核验

  为摸清印刷企业经营情况,规范印刷市场秩序,促进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印刷经营许可证》年度核验工作,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次印刷经营许可证年度核验范围为:浙江省内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辖区内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各专项许可企业、打字复印单位(个体经营者)的年度核验工作;出版物印刷企业、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年度核验工作由浙江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年度核验时间自2010年12月开始,至2011年2月底结束,今后每年的12月至次年2月底为年度核验时间,4月15日为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上报时间。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应对各相关印刷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尽可能到现场检查。对符合印刷业管理有关规定,无违反印刷法规规章行为,按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自查报告等各项年度核验材料的企业,应准予通过年度核验,企业取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资格。凡经审核发现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正在停业整顿、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等情况的,将暂缓年度核验3个月。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并将收回《印刷经营许可证》。

  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年度核验,经下发催告通知书30日内仍不申报的,则将注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并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浙江省各市、县(市、区)文广新闻出版局须在今年4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年度核验工作总结和通过年度核验印刷企业及暂缓年度核验、不予年度核验企业名单报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处。

[时间:2011-02-14  来源:必胜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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