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对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不外乎收入激励、股权激励和精神激励三个方面。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方案在设计中应体现以下的原则。
一、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设计,不追求趋同
不同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行业特点、企业规模等有很大的不同,即使是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也因为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人员的素质、公司的层级组织等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一种激励模式来解决所有企业的情况,实际上这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在设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方案时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
二、把多种激励方式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激励
国内过去在解决激励问题时,往往只注重某一方面的激励,如改革前侧重于精神激励,改革后又侧重于物质激励,特别是短期的货币激励。根据行为科学理论,人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是有层次的,如马斯洛提出的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在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会产生较高层次的需要。同样的,企业家的也有四种基本的需要,即生存需要、关系需要、权力需要和成就发展需要。单纯的任何一种激励方式都很难获得满意的效果,需要集中激励模式有效配合,使其发挥各自的激励优势,做到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因此,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应该把多种方式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激励,以起到最大限度激励高层管理人员努力工作的作用。
三、高层管理人员的收益应该与企业经营业绩相适应
高层管理人员的收益应该与企业经营业绩相适应体现了风险–收益的原则。激励企业管理人员的目的就是解决企业的绩效问题。在所有者自己经营管理、自己负责企业盈亏的单人业主制企业中是不需要激励的,而在实行委托–代理经营的现代企业中就需要对企业的代理人即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实行有效激励,这主要是因为企业高层管理者的行为决定着企业的业绩和股东的利润,而决定和影响企业高层管理者行为决策的因素就是其行为所获得利益,当然,这种收益可能是物质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如果高层管理人员的收益不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那么激励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我国过去企业效益低下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管理人员的收益不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干好干坏一个样,经营者缺乏动力。因此,仁达方略认为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应该坚持收益与经营业绩向适应的原则。
四、高层管理人员的收益应该与其有效努力相适应
很多因素会影响公司业绩的好坏。在设计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问题是应该分清企业经营者到底有多大贡献,多少业绩是其主管努力或能力的充分发挥所获得的。比如公司绩效的变化是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结果,还是高层管理人员行为的影响。因为当外部经济环境变好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即使不是很用心地去经营,公司的业绩也会相应变化;而当外部经济环境变得恶劣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即使很用心地去经营,公司的业绩也可能会变坏,甚至出现亏损。另外,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很关心本公司股票在股市的表现,但由于我国股市尚不成熟、不完善,股票的市场价格很难反映股票的真实价值,也就很难真正反映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努力程度。因此,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激励要与其努力工作的程度相适应,不能仅看公司利润的绝对量或股票在股市的表现。
五、应该与企业的长远经营业绩相关联,使企业经营者更多地关注企业的成长性
企业要想获得长久发展,特别是我国许多初具规模的企业要想成就百年企业的梦想,就必须彻底消除经营中的急功近利现象。为此,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大额激励设计应该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长远利益,避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短期化行为。
[时间:2011-01-26 作者:迈哈特猎头 来源:中人网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