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 年1月13 日以书面通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0 年1月24日(星期一),在济南市山大北路 2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 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上海东港数据处 理有限公司增资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对上海东港数据处理有限公司的增资计划,由本公司对上海东港 数 据处理有限公司增资13,000万元。该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综合金融服务外包 项目实施地点及建立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将综合金融服务外包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为济南、北京、上海三地,并在北京和上海增设分公司,以便于在当地开展业务。
[时间:2011-01-2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