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织内部资料出版物印刷质量评估

  为加强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管理,提高出版质量,维护出版秩序,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了山东省第三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聘请专家从2010年11月5日开始,对山东省2008年至2009年出版的350种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从政治、业务、编辑、印刷和出版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共评出优秀级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119种,良好级121种,合格级107种,不合格级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3种。2010年12月16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召开山东省第三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综合评估评委会,交流各评审组评议情况,并对各组评审的结果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宿华出席评委会并作了总结讲话。

  宿华局长指出,这次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评估标准严格规范,评比认真细致,结果客观公正,是对山东山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的一次集中检阅和总结。从评估的情况看,绝大多数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政治导向把握准确,出版内容紧密联系本系统、本行业工作实际,出版形式符合规范,编校质量和印刷质量也比较好,体现了很强的工作指导性。但在评估中,也发现部分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在搞征订,有的进行经营活动,还有的刊登广告,这些行为都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宿华局长要求,要充分运用好这次出版质量评估成果,将在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各位评委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归纳和整理,通报山东省,更好地提高山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出版质量和水平。对被评为优秀级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建议主管、主办单位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封面刊登“优秀”徽志。对被评定为合格级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建议其主管单位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质量。对评定为不合格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抓紧进行改正。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没有改正的,撤销其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

  宿华局长强调,加强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质量管理,规范出版秩序,是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质量的重要举措。最近,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山东省局向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由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审批,市级以下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其他部门不得审批。要求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征订发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通知要求在年底前,对山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责令其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予以处罚,注销其《准印证》。对在市场上公开发行、销售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并严肃查处非法出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中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时间:2011-01-13  来源:慧聪印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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