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各项改革的具体部署中,收入分配改革位列首位。会议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继明确提出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后,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副司长纪宁近日透露说,“收入分配改革虽然难度很大,但中央决心很大。明年在提高农民工待遇、调节垄断行业收入等领域,应当会出台一些具体有效的措施。”在部署明年改革工作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要积极推进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和资源环境等领域改革。其中,包括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明年或将进行大幅度调整的消息不胫而走,消息称,个税改革方案初步敲定,弃用提高起征点方案,采用“减少级次,调整级距”,减税力度更明显,调整后中低收入者税负大为减轻,工薪族将成最大受惠者。
明年有望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
据了解,鉴于为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比较迫切,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制定了一个个人所得税方案。这个方案将在2011年选择适当时机推出。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的重点并非此前普遍热议的提高起征点(费用扣除额),而是在目前个税税率级次和级距上。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其目标立足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减少级次,调整级距”成为这次改革的重点。据悉,此次个税改革并没有将提高起征点作为突破口,而是选择了等同于降低税率的方案,减税力度更为明显。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第一级为500元,即工资收入扣除2000元起征额后的收入,对应5%的税率;第二级2000元,10%的税率;以此类推到5000元、20000元,税率分别为15%、20%。若按照上述的方案改革后,第一级有望调到2000元,对应5%的税率。“下一个级距可以到2万元,这个区间适用10%的税率,这样税率相当于降了一半,大部分中低收入者都集中在最低的一级或二级税率。”一位地方税务官员说。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是9级累进税率,明年要做的就是“减少级次,调整级距”。据悉,这次税改计划将9级税率缩减为6到7级,同时适当扩大了级距。这样,改革后大部分工薪族将适用最低的一级或两级税率。
国家税务系统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事实上,国家税务部门今年年初就已确定在今年谋划实施一揽子减税政策,以确保经济从保增长到调结构转型,包括继续上调个税起征点、实施对9级个税级距和级次的调整,来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同时,还将对中小企业、服务性企业、高技术企业实施新的减税政策。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我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意见起草专家组成员杨宜勇表示,调整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关系已经迫在眉梢,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要扩大,同时适当压缩企业和国家的收入。
杨宜勇指出,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居民收入分配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44.2%,而在国外大概是60%-70%,差距十分明显,“我们希望可以在不太远的将来达到这个目标”。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则表示,虽然具体到个税能降低多少,税率减少到几级,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在下一步的改革中,个人所得税总体会降低,目前的9级税率也肯定会减少,这是个税改革的方向。
个税改革不再紧盯上调起征点
对于本次改革方案,记者采访的多位财税专家均认为,“个税调整不再紧盯上调起征点,其实减轻个税负担还是有很多文章可以做。”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表示,目前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非常悬殊,但这种差距不是体现在工薪所得者的工薪收入差距上,而是体现在劳务收入、财产收入等其他方面。现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由11种个人收入项目组合而成的综合性税种,“如果只盯着工薪所得税并且指望通过起征点的提高来刺激消费、拉动消费,很难达到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在目前条件下,个税起征点每提高100元钱,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将减少5%。高培勇担心,如果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会严重减少。
高培勇认为,个税改革要具有现代个人所得税的特点,走考虑个人负担标准和家庭支付能力的综合道路。
长期关注个税改革的税收专家陈双专则提出,香港按比例退税且有限额的做法值得内地借鉴。
据悉,在香港2010-2011年财政预算案中,香港财政司长建议一次过扣减2009—2010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75%,每宗以6000元为上限。因为,有了限额的减免,富人就不可能多得了,按照比例来说,穷人是能从减免税中享受到更多的。
将有效缓解收入差距拉大的矛盾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11月在题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文章中描述了“十二五”时期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并提出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三大主要任务。其中,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被作为第一任务描述。
谢旭人称,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完善消费税制度,进一步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完善财产税制度。按照适当提高社会保障统筹级次的要求,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
高培勇认为,时至今日,要解决或缓解中国收入分配矛盾,个税改革已经不容我们再拖,且无多少躲闪的余地。因此,在抓紧出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大势下,从根本上调整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结构,着力于强化建立在现行分类所得税制基础上的税收监管、加大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无疑是必要的。但与此同时,加强征管的举措,应当也必须同未来作为改革目标的个人所得税综合制相对接。
据财政部最新数据,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达到“高度不平等”状态,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则显示,反映社会贫富差距指标的基尼系数早在2006年就升至0.496,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并一直呈持续的增长态势。伴随着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是社会财富的迅速集中,数据显示,我国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这意味着我国收入分配的不均等程度已经进入了“危险区”。
“若能以加强个税的征收管理为契机,谋划一场税收征管上的革命性变化,并由此破解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重障碍,从而实现税制与征管的‘双管齐下’,那么,我们在当前的行动中所收获的,将是事半功倍之效。”高培勇说。
[时间:2010-12-16 作者:黄颖川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