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14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少数民族古籍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古籍文献整理取得重要进展,少数民族古籍出版物已达5000余种。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少数民族都创造了优秀的民族文化,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古籍是各民族智慧和心血的结晶,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共有的宝贵精神财富。
我国从1984年开展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成立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100多个市县建立了少数民族古籍工作机构,少数民族古籍专兼职人才达到5000多人。
据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介绍,20多年来,特别是在“十一五”时期,我国保护、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了一大批濒临消亡的少数民族古籍,从口传到碑铭、石刻,从文史到医药、美术,从契丹文、女真文到现行的各民族文字古籍品种繁多、包罗万象。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的编纂出版工作,已完成《纳西族卷》、《白族卷》、《哈尼族卷》等19个民族卷,全部完成后将有60余卷,约110册,收录书目30余万条。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表示,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将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普查工作,抓紧抢救优秀少数民族民间口传古籍传承人,推进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制度建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借助数字化技术,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古籍的再生性保护。
[时间:2010-12-16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