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局了解到,内蒙古将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的出版物批销企业和印刷企业。
据了解,内蒙古一次性经营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数量不足100册(张)的经营单位,将被没收违法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一次性经营盗版制品数量100册(张)以上或者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将依法吊销其许可证,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停业整顿、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另外,内蒙古还将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将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复制经营许可证。
[时间:2010-11-29 作者:高佳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