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非法油墨流入 印刷生产需提高警惕

  2010年11月17日,根据群众举报及工商执法人员多次踩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经检大队在江北查获了一非法加工销售油墨涂料的窝点。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近5个小时的全面清查,涉案的2台搅拌机、1台三滚机、150桶已经加工包装好的油墨及一批原材料被依法查封,案值10万余元。

  经工商执法人员仔细调查取证了解到,该窝点隐藏在一农户家中,由一家外地油墨涂料公司于2009年12月底以每月1500元租金租用。为了降低成本,该公司从异地发回原材料,通过现场搅拌加工后分别装入5公斤、15公斤、20公斤的小铁桶、然后贴上其公司商标及生产标签,按照印刷企业的需求,填写公司统一的发货单,专人送往所需企业,然后再由公司统一结算,案发时非法经营额已是数十万元。

  据了解,印刷油墨早已被国家列入《危险货物品名录》,属于易燃液体中的中闪点液体,是一种危险物品,生产加工环境要求严格。这家公司既没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又没有申报在宜宾从事油墨加工销售的《工商营业执照》。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时间:2010-11-26  作者:佚名  来源:宜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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