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佐才
编者按:这是一篇有理有据的好文章。她一针见血地刺中了出版印刷市场中久已存在的深层次矛盾,说出了许久以来许多人想说而未说出的话,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值得政府官员、协会工作者及广大同仁一读!
我国书刊印刷加工费历来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不仅是由于各地域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同所带来的生产成本的差异;同时,也是由于图书这一产品的非定型性生产特征,决定了其印制加工的千差万别。因此,我国出版业执行的印刷工价标准。历来也因不同地域而别,并大都采用以工艺施工分项计价的结算办法。在计划经济时代,书刊印刷工价均由当地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标准,出版单位与印刷厂均照此计价,别无他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图书出版业已由过去的计划生产向生产经营转变,价值规律开始引入到图书生产领域,从而使价格的杠杆作用开始在图书生产过程中产生效力。但由于我国图书出版业某些特殊因素的影响,在相对较长的时期内,其印刷工价标准仍主要依靠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控制。在湖南省,即主要由新闻出版局生产科技处负责协调、修订并监督执行统一的工价标准。这种制度一直沿袭到1999年制定颁布的最后一次统一的工价表。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和湖南出版业的改制,这种由行政部门制定并统一执行工价的制度已被彻底打破。近年来,湖南省出版单位与书刊印刷企业之间的结算印制加工费时已采取双边协商的方式。同时,为了方便和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各出版单位与承印厂均以1999年的工价标准为基础,在结算时采取了不统一的“打折”的办法,其折扣从70%~85%不等。
那么,这种采取工价“打折”的结算方式是否合理?会不会产生新的矛盾?这里谈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最明显不过后是:工价打折直接降低了图书的生产成本,使出版单位直接获得了新的利润空间。就湖南省书刊印刷而言,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经历了至少8次不同程度的工价调整,整体上调幅度达20%以上,少数项目上调了40%;加上当期纸张价格的大幅度增长,出版单位曾一度感到图书生产成本上升的巨大压力,这成为那期间图书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重要原因。由于生产成本的增加,使得一般图书的市场竞争力相对减弱。这样,作为出版单位,希望以降低在本来谋取更大的利润空间,进而争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采取更多、更灵活的取胜手段,是非常自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当印制工价因行政的监管取消而放开后,采取“打折”形式降低生产成本也就顺理成章了。
其次,从印刷企业方面看,工价“打折”亦带来积极的一面。一是伴随着印制工价监控制度的取消,湖南省对一般图书印刷业务的行政性分配和某些限制措施亦同时被废止,从而直接提供了书刊印刷业之间平等竞争的机会,提升了“外围厂”的生产积极性;二是随着出版系统内外有别的某些保护性措施的解除,对原来赖以保护而生存的企业,在促进其观念转变、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自身竞争力上起到了一定的刺激和推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工价“打折”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企业的活力,转化为一种动力。
然而,毋庸讳言,受工价“打折”最大冲击的还是印刷企业。在出版单位争到新的利润空间的同时,印刷业的利润空间必然进一步缩小。
这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是现行印刷工价到底是否合理?二是印刷工价是否还需要统一制定,统一监管?
在回答这两个问题前,我们有必要对这两个行业的体制特征、发展进程及其经济效益状况略作简单比较。据有关资料显示:1979年,全国出版业年利润为8293万元,印刷业(这里主要指当时的全国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利润为8237万元,双方之比基本上是1∶1;而10年后的1989年,双方利润之比成了1∶0.37,此时印刷业的年利润仅为出版业的大约1/3;再过10年,即1998年,双方年利润之比已经是1∶0.013。从约对值来看,在这20年中,全国出版业年利润从1979年的8293万元增长到1998年的33.169亿元;而同期全国印刷业年利润则从8237万元下降到4288万元。20年间,一个稳步增长了40倍,一个则下降了近50%。
在20年中,两者利润反差如此悬殊,我们当然可以有许多理由来加以解释,如知识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不可比性;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是当今的时代特征等等。但是,作为密切关联的两个行业(特别在湖南省曾有着“一条龙”的关系定位),其发展进程差异如此之大,却不是仅以“知识”和“劳动”这样简单的区别所能解释得了的。这当中还存在一个深层的问题:即两个行业在体制上的差异,并由此带来市场竞争地位的巨大落差。
我们知道,由于某些特殊因素,国家对出版单位的设置实行的仍然是严格的审批制。尽管今天的出版业已普遍实行企业管理,并走向市场,但在生产经营中仍然有着与一般企业无法相比的垄断优势。而印刷企业则恰恰相反。作为加工生产行业的书刊印刷企业,它甚至比一般生产企业更为脆弱--仅仅依靠“来料加工”而没有任何自主生产经营权,因而其经济效益的好坏完全取决于业务来最的大小和加工工价的高低。换句话说,其生存与发展完全只能依赖其天然的合作伙伴--出版业。在计划经济时代,印刷业务与工价标准这两个决定性因素因为有行政的管理和调控而得以解决,故双方的差异不大。1984年,我国印刷业创利还曾一度高出出版业的11%。然而,随着出版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根本性转变,并得到国家放开的定价权、继而授予的发行权,同时又获得一系列税收、学术出版补贴等优惠政策,从而得到稳定、快速发展。与此相反,印刷业却在开始急剧下滑。自1985年全国书刊印刷业在突破利利润2亿元大关后,就一路下跌,再也没有抬起过头来。1994年,甚至出现全行业整体亏损1270万元的窘况。其脆弱的行业特征表露无遗。造成这一状况的直接因素,我们可以从出版定价与印刷工价的变化情况中找到一个证据。1988年,全国图书平均定价(这里包括低定价的学生课本在内)为每印张0.23元,而10年后的1998年,全国图书平均定价上升到每印张1.07元,为1988年的4.6倍。但同期书刊印刷工价的整体涨幅尚不到60%。需要说明的是,这还是在实行行政监管制度的情况下出现的差别。至于在放开工价、解除监管,特别是在出现“打折”后的状况,对印刷企业所造成的冲击,就没有必要去赘述了。
也许有人说,这就是市场经济,优胜劣败是很正常的嘛。诚然,市场竞争是残酷无情的。在这里,我们无意去评判这两个行业各自进入市场的体制区别是否合于市场规则,以及他们自我管理状况的优劣。但必须提出的是:在这两种不同体制但又有着天然联系的行业的业务活动中,是否存在公平、公正的竞争?也就是说,双方在业务交往过程中的地位是否相等?工价是否是“双方”竞争中都可以运用的手段?现行的工价标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直率地讲,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其理由就是:书刊出版与印制加工这两个行业虽然都在走向市场,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两者之间基本不可能存在“竞争”,更不可能存在平等竞争。一方面,出版与印刷是天然的盟友,谁都离不开谁;而另一方面,出版一方掌握在手中的正是印刷业一方赖以生存的必需品。在现阶段,由于出版市场尚未真正完全放开,当一方处于决定另一方生存与发展的绝对地位时,双方之间有可能平等竞争吗?
综上所述,从目前出现的印刷工价“打折”现象中,凸现出一个严肃的课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行业是否仍然需要一定的行政监管机制?近年来,人们已经不断获知诸如供水、供电、出租车、医疗、药品、农资、交通等行业的价格论证机制的实施。这些制度出台的一个共同原则,即是对那些处于特殊地位的行业、部门的经营活动实施必要的行政监管和群众监督,从而有利于市场经济有序、健康的发展。因此,必要的行政监管不仅不是对市场经济和市场竞争的否定,而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促进。同样,对于出版与印刷行业之间的某些利益关系如加工工价标准实行客观、公正、统一的协调、监管,窃以为同样是非常必要的。至少,应建立一种工价论证和协调机制。这样,才能在当今出版业与印刷业的客观背景下,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交往的原则,才能防止和杜绝在业务交往中某些人为的、非公正的因素,以促进编、印、发、供这一大出版行业整体、协调、健康的发展。
[时间:2004-07-26 作者:佐才 来源:中国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