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来的下一个五年,将成为新的转折点。
从“十二五”首年2011年开始,一直到2020年,每年城乡居民人均总收入增长7%,10年翻一倍。这就是专家建言讨论的“十二五”规划中的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
与“十一五”强调GDP倍增相比,“十二五”规划强调居民人均总收入倍增。
“中国‘十一五’就有GDP倍增计划,现在如果强调居民总收入增加一倍,则意味着中国的政策重点发生了变化,这是好事。” 北大中国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说。
一位参与编制规划的专家指出,上述倍增计划如果实施,有利于国家淡化GDP目标,更加实现政策从国强完成民富的转化。
据悉,目前与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同步编制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将开始征求各界意见,并在明年3月份经过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讨论修改。最终版本以3月份人代会后修改的版本为准。
GDP倍增转收入倍增
据记者了解,目前“十二五”规划编制内容,与“十一五”相比出现重大变化,即不再过分突出强调GDP倍增,而是对居民总收入倍增。
一位权威专家指出,“十二五”期间,除了国家和省还有GDP目标之外,省以下不再设类似的GDP目标。“这样等于是说‘十二五’期间淡化了GDP目标。”
此前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教授胡鞍钢,自“十一五”以来就多次呼吁,凡是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不再有GDP目标,也不要进行GDP考核,而是以公共服务为主要指标,包括污染排放、社会治安、重大事故等为考核内容。
刚刚公布的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没有公布人均GDP倍增目标,而是对居民收入的目标进行了强化。
而5年前的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曾提出国民总收入(GDP)倍增计划。即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比2000年翻一番。十六大、十七大也提出过类似计划。十六大提出,国内生产总值(GDP,即国民总收入)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十七大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国民总收入)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
不过,由于2000年人均GDP才800多美元。2010年的人均GDP达到4000多美元,按此看,2010年、2020年2个GDP(国民总收入)倍增计划都已实现。
北大中国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认为,启动人均居民总收入倍增计划,比国民总收入(GDP)要好。因为GDP增加一倍,居民收入未必增加一倍。
但居民收入增加一倍,暗含条件是GDP一般要增加一倍以上。“所以居民总收入年均增长7%,意味着GDP也会保持7%以上的速度,但是强化收入目标,会使得地方政府更加重视改善民生,而不是为了做大投资项目,满足投资所得并污染环境。”他说。
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十二五”期间居民收入主要目标提法是,“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不同于“十一五”规划的“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收入目标提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告诉记者,过去每年也讲提高居民收入,不过今年的提法不一样,强调居民收入增长更加突出。不只是总目标措辞变化,“逐步提高”也被“努力提高”代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与十七大报告,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十七届五中全会发表公报,则提出,“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next]
年均增长7%
“十一五”规划提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5%”。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发展研究所李国祥指出,“十二五”实施居民人均年总收入倍增计划,每年人均总收入增加7%,则比过去的目标有所调整。
所谓城乡居民总收入,是指居民获得的所有收入,包括工资收入、社保收入,以及财政性收入,经营收入等。
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人均纯收入比可支配收入要低。比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在人均纯收入的基础上去掉农村经营性支出。在农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般要低5%。
李国祥指出,在“十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的目标没有实现。“十一五”以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目标实现得较好。
现在提出在人均农村居民总收入年增长7%,说明国家要提高收入要求。只要努力应该可以实现,不过需要注意降低农村家庭经营投入的成本,如果成本太大,实际的可支配收入要低。“所以如果化肥等农资涨价厉害,就需要国家加大补贴力度。”他说。
数据显示,“十一五”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先后跨上4000元、5000元台阶,2009年达到5153元,年均实际增长8.3%,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时期之一。
2010年前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10多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首次出现。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4869元,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3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
收入分配改革力度加大
记者也获悉,适应城乡居民总收入增加7%,达到10年增加一倍的计划,多项收入分配改革将启动。
十七届五中全会发表公报,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北大中国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对此解读指出,在国民收入中,有居民收入、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如果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那么政府的收入,比如各个税收收入就不应该增加得太快。“政府和企业收入增加太快,居民收入增速就下降,所以要适当减税。”
同时研究表明,近年来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所占的比重下降,这与下列三个因素有关:企业利润侵蚀居民劳动报酬;政府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降低劳动报酬比重;劳动力价格长期被压低。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个人所得税累积税率最高达45%,远高于企业资本利得的所得税税率20%,这使得居民个人所得的负担比资本利得的负担要重。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应该降低个人所得税率,最高不超过30%。
他指出,应该改变土地财政的制度。因为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财政实力缺乏,财政支出比较大,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导致地方政府要以卖地推高房价来获得土地收入。这实际上是减少了居民收入。为此,需要国家加大下放财权,增加房地产税或者物业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所以政府的收入比重不应该太大。“政府全部收入占GDP的收入不得超过30%,因为发展中国家是18-25%合适,现在是34%,太多了。”周天勇在近期的一次论坛上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则指出,增加居民收入,需要尽快推出以家庭或者综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因为目前分类的按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制度,加大了居民的收入负担。“这个喊了多少年,‘十二五’必须要加快改革了,同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要尽快提高。”他说。
[时间:2010-10-2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