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印刷复印的业主,必须严格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近日,通川区公安分局对城区的印刷复印业划定了经营“禁区”,从业业主倘若非法印制出版物、包装装潢等物品,将依法受到惩处。
从事印刷复印须备案
据了解,通川区现今共有9家印刷厂、10家广告门市和28家复印门市,这些从业者在从事广告、印刷、打印等活动时,极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为其制作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印刷品,甚至还会为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印制包装。
对此,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要求印刷复印业主和广告公司在领取证照后,15日内必须到辖区派出所和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备案,且印刷复印业主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一碰“禁区”将受罚
此外,公安机关将严查印刷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印刷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等行为,如用于信访、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标语、横幅、传单等,违者除被责令停业整顿外,还将被处以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对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还将严查印刷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车票、演出票、有价票证、工作证等行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惩处。
[时间:2010-10-22 作者:胡健 来源:达州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