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制作当中的注意事项

  1.熟读招标文件的每一页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指标。主要注意的地方在商务条款、技术条款、投标报价这三个方面。

  2.对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应答,次序一定要按招标文件中所说的材料,按次序一一整理,如果缺材料,则招标方可拒绝接受标书。

  3.特别在政府采购条款中,一般用百分法来评比,则检查凡是有分的项目,是否均提供材料,不然要扣分或标书被拒绝接收,如果招标文件中存在“*”号的条款,如果投标者有一项条款不满足要求,则既可废标。

  4.投标报价:据财政印发的文件,招投标法中报价最低者为报价分的满分,但是不一定中标(因在百分制评标法中,一般价格分30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30分),当然根据招标人对招标内容的侧重面不同与相互比例会有些变化)因此报价格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5.提供的材料,要求盖公章和签字的地方,均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

  6.法人授权书中,法人姓名要一一签字,否则废标。

  7.投标后的标书要胶订(正本和复本)要装帧

  8.交投标标书时间不能迟到,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9.标书应答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一但发现,如果申标者则取消中标资格,情况严重者还要受一定的处罚,三年不让投标,并没收投标的保险。

[时间:2010-09-06  作者:朱纯磊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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