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限折令”实施不足8个月后作废
中国图书出版发行业的首部行业规范,在实施了不足八个月后获得修改。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昨日重新发布了《图书交易规则》。原先《规则》中争议较大的“促销”一章已全部删除。
2010年1月8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从订货、供货、退货、促销、结算等环节对图书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图书交易的供货商和经销商,都应遵守这些规则。
《规则》曾在其“促销”章节中明确规定,新书一年内不准打折;仅在机关团体采用竞标方式采购、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等四类“特殊情况”下,经销商可以优惠促销,优惠价格不准低于定价的85%。
《规则》发布后,北京市消协和一些律师就《规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向国家发改委举报,建议进行调查。
北京市消协表示,图书价格虚高是图书市场打折成风的根本原因,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等三家协会应该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体系,指导行业合理核算图书流通成本,实现科学合理定价,而不是在《规则》中以“限折令”的形式,保护图书出版者的高额利润,限制竞争,向社会转嫁行业的不规范经营成本,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一些零售商和消费者也对“限折令”提出异议,认为有失公平,甚至给予抵制。
[时间:2010-09-03 作者:佚名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