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3日,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署加发[2003]281号》文件,即《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玩具彩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CY003-2001)的通知》,并通知各有关直属海关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玩具彩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订是为了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久经贸管理部门对单耗的审批、备案、核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措施,打击伪报单耗的不法行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订工作联络小组工作计划来进行工作的。该《标准》由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委托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管理司负责起草制订。
为了保证《标准》的科学、准确、符合实际、便为核销,新闻出版部署印刷管理司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深圳、东莞市新闻出版局的协助下,先后到广州、东莞、深圳、江门等地外资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场检测,座谈讨论,并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该行业加工贸易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起草了《玩具彩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然后由海关部署加工贸易监管司、国家经贸委对外经济协调司组织新闻出版行业、企业的专家和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了论证和审定。经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领导的审查批准,正式确定了《玩具彩盒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玩具彩盒加贸易单耗标准
序号 | 成品名称 |
成品 |
商品编号 |
成品 |
原料名称 |
原料 |
商品编号 | 原料规格 |
净耗 |
损耗 |
1 |
玩具彩盒 |
kg | 4819200 |
灰底白板纸、 |
kg |
48025500 48025800 48026990 48101900 |
125~450g/m2 | 1 | 22% | |
2 |
玩具彩盒 |
kg | 4819200 |
灰底白板纸 |
kg |
48025500 48025800 48026990 48101900 |
125~450g/m2 | 1 | 30% |
说明;玩具彩盒单耗的损耗率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纸张印刷前的分切和修边损耗率约为1%~2%
2、印刷加放数损耗率约为4%~6%
3、模切去边损耗:不开窗的彩盒损耗率约为10%~13%,开窗的彩盒损耗率约为17%~21%
4、上光、烫金、粘盒损耗率约为1%
[时间:2004-03-09 作者:杨方明 来源:广东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