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京鲁协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山东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签署了《开展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合作备忘录》,并就进一步推进“护城河”工程的各项工作达成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适时召开会议,探讨、解决在实施“护城河”工程以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涉及双边的有关问题;建立沟通平台,及时通报信息,形成查缴、封堵非法出版物合力,实现有效打击;加强执法配合,加大对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增进学习交流,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淼在座谈会上表示,北京市将严格按照备忘录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首都及首都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健全和完善首都文化市场安全保障体系,形成联合打击文化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动机制。将在严防非法出版物流入首都的同时,认真清查出版物印刷复制企业,严厉查处在北京市区域内印刷、复制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
2009年,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由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牵头,包括河北、天津、内蒙古、山西、河南、辽宁、山东等8省(区、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建立了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护城河”工程起步最早,抓得最实,效果最好,为促进地区间联防协作、完善地区各部门之间舆情信息沟通、案件联合查处机制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良好的人文基础。下一步,首都“扫黄打非”“护城河”工程建设将会不断深入推进,为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北京发挥应有的作用。
[时间:2010-07-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