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福建泉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泉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工作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泉州今年将投入900万元,年底前完成东干渠南段(田淮渠至云鹿路)、八卦沟、华大街道城东社区、新埔社区排污等4大截污改造工程。此外, 9月底前,泉州市将出台《泉州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今后机动车尾气未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
按照要求,8月底前,泉州市77家造纸企业要完成治理并验收,未达到要求的将予以停产或关闭。年底前,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线、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纸浆生产线及以废纸为原料生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要彻底淘汰,明年底前要一律淘汰生产规模3万标张/年~10万标张/年的皮革企业。
2010年,泉州市共确定4455家重点排污企业,但根据此前的检查,目前不少企业还属于违法生产,排污未达到要求。会议要求,即日起,对减排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每10日一报。
[时间:2010-07-20 作者:佚名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