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印刷设备安全标准开始执行

  2007年6月25日国家正式发布GB/T2095 6-2007《印刷机械  切纸机设计及结构安全规则》国家标准,并从2007年11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从而结束了印刷机械行业没有印刷设备安全标准的历史。这是全国印刷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印机标委会)组织制定的第一个安全标准,至此,印刷设备安全标准体系正式建立,随后,还有两项等同采用的国际安全标准即将问世。
第三届全国印机标委会自2003年成立以来, 有两件大事值得行业关注,一件是在2006年 9 月举行“中国印刷机械标准化论坛”。会议认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捷径。大会的举行对提高企业领导的标准化意识,主动支持标准化工作产生极大影响。另一件是切纸机安全要求标准、印后装订及纸张加工设备的安全要求、印刷机系统安全要求标准等三项印刷机械安全标准通过全国标委会年会的审查。

  我国印刷设备市场中,切纸机的拥有量、年销售量、出口量均位居前列,除在印刷企业属于必备设备之外,在造纸、皮革、制卡等行业也有着广泛的用途。然而,切纸机属于四等安全风险类机械,在印刷企业中经常发生由于机械设备缺乏切实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案例。欧共体自1995年就开始执行CE安全体系认证的相关支持标准,我国出口到欧共体市场的切纸机等设备,必须通过CE安全体系认证。欧盟标准委员会致力于制定一个综合版以涵盖三个类别的欧洲标准来支持机械指令。第一类(A)标准包括各类机械设计的一般原则。第二类标准(B)涵盖特定的安全装置及机械类型的人体工效学。第三类标准(C)涵盖引用前两类标准的特定机械分类,如:特定机械的规定(例如:切纸机产品)。至今,大部分A及B类标准均已颁布,现在约有600个技术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仍然致力于制定C类标准,国际印刷技术标委会第五工作组就在制定印刷设备的有关安全标准。

  以下为欧盟支持机械指令的主要协调标准:

  EN 292-1,-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的一般原则

  EN 1050:机械安全-风险评估原则

  EN 60204-1: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EN 954-1:机械安全-控制系统的安全零件

  EN 294:机械安全-安全距离

  EN 349:预防夹伤人体的最小间隙

  EN 418:机械安全-紧急停车

  EN 1088:机械安全-互锁装置

  EN 775:自动机械装置

  随着我国切纸机对外贸易量的快速增长,提高切纸机产品的技术水平,冲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参与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迫切需要一个安全标准来支持。因此, GB/T2095 6-2007《印刷机械  切纸机设计及结构安全规则》国家标准的发布有着现实和长远的影响。该项标准有以下几个技术特点:

  1. 为国内企业留出一定的适应、调整、过渡期,这标准暂定为国家推荐性标准。这使企业便于掌握有关安全要求,在新产品设计中全面采用,也为正在生产销售的设备,留出一定的改进时间,保证企业不会因此而措手不及,但最终还是要升为强制标准。

  2. 这项标准等同采用欧洲标准化组织    (CEN)制定的EN1010-3:2002《机械安全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及结构——安全规则第三部分:切纸机》,比较完整地规定了切纸机械的安全要求。

  3. 这项标准涵盖的重大危险包括挤压、剪切、切割、卷入、吸入、冲击等常见的机械危险,也包括人类工效学,控制系统失效和误操作等预防性的危险,还包括标识性、警告性和在相关用户使用文件中告知的危险说明。

  4. 这项标准涵盖设备包括:切纸机、三面切书机、旋转裁切机、切圆角机、标签冲切机及切纸自动线等设备,不包括纵向分切机和裁单张纸机。

  5. 具体防护措施包括:控制系统的相关部件急停装置、双手操纵装置、光电保护装置、安全限位开关及信号处理器等;光电保护装置的启动程序和具体的位置布局要求;防护装置和安全装置阻止人体进入切刀和压纸器等危险区域具体尺寸要求(包括光电保护装置);刀具停止的安全位置、防超程措施和换调刀的安全规定。还对移动部件——压纸器、推纸器、传动件失效和不同设备的安全特点等规定具体的安全要求。

  6. 这标准在规定安全措施的同时,在设备是否安全的检验方面也提出了可操作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有目测检验、功能检验、测试检验和对绘图校核及计算检验,通过这些检验以确定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见图一切纸机的有关安全要求。

[时间:2009-03-13  作者:韩晓良  来源:印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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