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中国乐凯于2月13日正式收到商务部批复,乐凯和柯达的合作合同于2月10日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同意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并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至此,根据乐凯柯达合作合同约定,标志着双方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昨天记者从中国乐凯外事部获悉,国家商务部在2月10日正式批准乐凯与柯达双方在2003年10月29日签订的合作框架合同及相关附件。根据该合同,双方将共同努力扩展双方的市场机会。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柯达将以现金和其他资产换取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持有的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20%的股份,并承诺不吸纳市场流通股。
[时间:2004-02-20 作者:新浪网 来源: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