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鲁粤琼开展打击非法教育类期刊工作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决定从6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在北京、山东、广东、海南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教育类期刊专项工作,重拳整治利用假刊发表论文诈骗牟利行为。6月28日上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京举行打击非法教育期刊专项工作协调会,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出席会议并就专项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

  近年来,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现象屡禁不止,部分地区还较为严重。不法分子利用广大教师在职称评定中需要发表学术论文的需求,非法出版各种教育类期刊并非法收取版面费牟利,致使众多投稿者上当受骗,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今年以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此类案件举报数量明显增多,受害人要求严厉查处不法分子的呼声强烈。

  蒋建国在讲话中指出,不法分子非法出版各种教育类期刊牟利现象的社会危害很大。一是导致非法出版活动猖獗,二是助长诈骗犯罪行为,三是搞乱了教育领域学术风气。这次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查处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并非法牟利的行为,探索建立遏制或杜绝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的长效机制。查办大案要案是本次专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北京等4省市要重点查办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交办的18起案件和各省(区、市)掌握、发现的类似案件,力争在查办类似案件中有所突破,即做到受理、核实、依法严肃查处,对犯罪分子要追根溯源,杀一儆百,起到震慑作用,坚决遏制利用假刊发表论文诈骗非法牟利行为。这次专项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着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好的精神,务必加强专项工作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媒体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工作要进行追踪宣传报道。新闻单位在宣传中要注重三点,要对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诈骗钱财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并对此类案件的恶劣性质进行深度揭露,以震慑此类违法犯罪者;提醒教育广大群众不要上当受骗;通过案件的查办和剖析,促进有关部门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司司长周慧琳在协调会上通报了18起群众举报的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非法牟利案件线索。他分析说,这18起案件涉及地区包括北京市、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此类案件有其共同特点:一是或非法出版,或冒用合法期刊名义非法出版并以能够刊登论文为诱饵诈骗钱款;二是危害范围大,受害人数多;三是犯罪手法隐蔽。犯罪分子不与投稿人见面,利用互联网和小灵通电话联系,导致此类案件隐蔽性强、取证查处困难。据此,在开展的专项工作中,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相关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电话、网上、信函、面洽等多种接报方式,及时获取此类案件线索。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有关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协调公安、工商和外宣、工信等部门参与案件查办。各有关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列出查办案件的时间表、线路图,做到案件查处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将着重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扫黄打非”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会上,北京、山东、广东和海南“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还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交办的18起非法出版教育类期刊非法牟利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

[时间:2010-06-29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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