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盘复制业力争三到五年实现新一轮调整

  努力打造若干家销售额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


    为宣传、贯彻2009年新修订的《复制管理办法》,研讨复制产业发展的新思路,促进整个复制产业发展方式转变,5月11日~12日,新闻出版总署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了全国《复制管理办法》培训班。其间,还套开了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2010年理事大会。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王岩镔、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张儒芝、中宣部出版局副巡视员张凡、总署教育培训中心顾问田胜利、中国音像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炬、中国音像协会光盘工作委员会理事长周建潮等与会并讲话。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分管复制的副局长和复制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各光盘复制单位代表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会议由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曹宏遂主持。

    骨干企业 将挂牌国家示范基地

    “力争通过3年~5年的努力,经过新一轮的产业调整、并购,打造若干家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光盘复制龙头企业,培育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不同特点的光盘复制产业基地。”王岩镔在大会上表示。据介绍,新闻出版总署已着手启动了复制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十二五”规划将在继续推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个光盘复制产业带建设的基础上,突出“国家光盘复制示范基地”建设和光盘复制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两项政策措施,通过补助资金、实施项目等方式引导各地对光盘复制产业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王岩镔表示,总署将支持经济规模大、技术管理水平高、效益突出、国际市场竞争力强、具有自主品牌产品的骨干光盘复制企业挂牌成为国家光盘复制示范基地。

    在本次培训班上,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了2009年新修订的《复制管理办法》。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党校及清华大学光盘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专家分别介绍了国内外贸易发展情况、我国光盘技术及产业发展状况、全球光盘复制技术状况等信息。部分光盘复制企业还在理事大会上围绕转变企业发展方式进了交流。

    复制产业 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

    近年来,由于受到各种新媒体的严重冲击,光盘复制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整个产业发展呈现徘徊停滞的状态,进入激烈竞争的“微利”时代。有关光盘音像制品的中美、中欧知识产权谈判、国际市场石油等初级产品价格和美元汇率的震荡波动、全球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及国际市场竞争形势的新变化等因素给光盘复制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更多压力和挑战。王岩镔表示加快我国复制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复制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已刻不容缓。

    如何加快转变光盘复制产业的发展方式?王岩镔认为,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快复制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国复制产业实现转型和升级的重要意义,整个光盘复制产业必须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由粗放经营向科学发展转变,由依靠资源扩张向依靠科技进步转变。

    新《复制管理办法》覆盖范围扩大

    据介绍,新修订的《复制管理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经历了前后约8年的修订过程。与原《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是对音像制品的复制所作的全面规定不同,新修订的《复制管理办法》不但适用于音像制品复制,还适用于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复制和可录类光盘生产等内容,共有6章43条。其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名称由《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修改、调整为《复制管理办法》;二是明确了“复制经营活动”等若干重要概念;三是明确了复制单位的设立条件,调整了审批权限和程序,增加了外商投资管理规定和投产验收制度;四是梳理、明确、细化了对复制生产设备的管理要求;五是强化了对复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六是完善了有关法律责任。

    王岩镔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复制案件,切实落实光盘复制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新修订的《复制管理办法》是光盘复制企业开展复制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全面了解规定,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首先,参会代表要传达、落实好会议内容和精神,把培训成果最大化。其次,今年有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目前市场上非法音像制品光盘还很猖獗,光盘复制监管责任重大。最近,总署已经组织查处了一批违规光盘复制企业。各地复制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制度的落实;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企业要严守“法律”和“道德”两条底线,规范经营,不生产盗版、低俗、淫秽等非法音像制品。再次,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在推进光盘复制新技术产业化问题上,要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召开技术论证会,提出推广方案。各类企业应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的新一轮战略转型期审时度势,规模以上企业有责任有义务做强做大,而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弱小企业要客观分析现状,主动归并。

[时间:2010-05-26  作者:海艳娟  来源:新闻出版报]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