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至2010年4月市将对各地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进行年检。凡不符合年检规定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或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此次年检旨在规范全市印刷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年检中,伊春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将按照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印刷企业(含复印打字社)和出版物经营单位,将暂缓年检或不予年检。其中,暂缓年检的,要限期整改;不予年检的,将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凡逾期不参加年检的单位,将按自动放弃处理,注销其原经营许可证,取消其经营活动资格。
[时间:2010-04-26 来源: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