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强化电子商务 扶持印刷包装等企业

  深圳市政府四届一五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圳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确立了我市发展电子商务的总体目标和3年具体目标,以及四大主要任务和八大重点工程。我市的电子商务发展将就此步入新阶段。

  3年后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普及率达70%以上

  方案提出经过3年努力,到2012年底要达到若干具体目标:包括:70%以上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50%以上的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3000亿元;电子商务服务业成为重要新兴产业,在电子商务服务及相关领域培育3-5家第三方综合性服务龙头企业和一批行业专业性服务企业,深圳成为全国电子商务服务业发达地区。

  为深入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方案提出,以优化大型骨干企业供应链和价值链为核心,提升产业链电子商务应用整体水平,加快推进产业高端化;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结合深圳外向型经济特点和传统行业优势,重点扶持电子产品、服装、家具、钟表、印刷包装、黄金珠宝、旅游等行业中小企业积极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在线采购、销售、外贸出口等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我市农产品交易、电子市场、文化娱乐和工业设计等专业市场和电子商务特色网站的优势,推动专业市场向电子商务应用的深度转型;政府带头应用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服务进社区。

  培育百家电子商务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

  方案提出,要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骨干龙头企业,巩固我市互联网企业在网络媒体、网络娱乐、网络下载等细分市场的领导品牌地位,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优秀企业,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落户深圳,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力争到2012年,在电子商务应用服务及相关领域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超过1家,超十亿元企业5-10家,超亿元企业50-100家。此外,要大力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整合金融、交通、文化、教育、旅游、医疗保健等服务业资源,重点发展电子商务综合性平台服务。鼓励在农产品交易、电子市场、文化娱乐和工业设计等我市优势细分行业和专业市场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做优做强。

  此外,将充分利用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甄选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创业板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范畴,争取3年内10家以上企业成功上市,30家以上企业达到创业板上市标准。

  制定网上业务及隐私保护管理办法

  方案在突破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瓶颈方面也提出若干举措,包括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在线支付、完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优化电子商务通信环境等。

  方案提出,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模式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一信用评估标准和信用信息征集、评估、发布渠道,建立有效的企业与个人信用监督约束机制;实现电子商务系统(网站)和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完善在线资金清算体系,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推进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国家《电子签名法》,加大电子认证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证书的互认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的国际合作。

  为规范市场秩序,方案提出要以解决网上虚拟主体和网下实体相对应问题为突破口,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者和网络诈骗活动。同时,研究和推动网络仲裁、网络公证、网络商务法庭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及隐私保护的管理办法;推动电子商务的立法工作,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保障交易秩序的长效机制。

  将电子商务专业纳入急需引进人才专业目录

  人才培养方面,方案提出制定电子商务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既懂商务又熟悉信息技术的网络经济人才;积极推动电子商务职业资格;加大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将电子商务专业纳入我市急需引进人才专业目录,大力引进急需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此外,每年还将举办全国性的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发掘创新人才、激发创业热情,鼓励获奖者在深圳创业。对于获胜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办公场地优惠,并提供商业企划等配套服务。

  政府补贴资助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针对中小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过程中面临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和瓶颈,方案提出以政府补贴的方式,资助中小企业使用较为成熟的第三方综合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珠宝、钟表、工艺品和文化娱乐等专业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在线管理及电子商务服务,改变传统企业的商业运作模式,大幅降低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门槛与风险。

  此外,方案还提出以移动支付、自动交易为核心业务,实现技术、商业模式和社会化协作机制的创新,打造全国一流、面向民生的移动电子商务系统。

 

[时间:2010-03-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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