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近期发出《关于在两会前开展对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所辖区域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批发、零售市场(含音像批发、零售市场)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为:印刷企业出版单位印刷委托书和五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证明文件和涉及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相关手续或交由有关部门核查的情况;光盘复制企业复制委托书、SID码(蚀刻光盘来源识别码)的执行情况,向公安部光盘生产源鉴定中心报送样盘情况,涉及重大选题范围的光盘的相关手续或交由有关部门核查的情况;出版物市场上是否有违禁出版物,出版物来源渠道是否正规,以及涉及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是否列出名单并查验出版单位的相关手续等。对发现严重违规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通知》特别强调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印刷复制发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
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根据《通知》要求,分别组织了3个督导组对北京、天津、上海和四川4省(市)的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市场进行重点督导检查。
[时间:2010-03-04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