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文建印刷厂改制债权债务转移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发办[2008]11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济南文建印刷厂即将进行改制。根据改制方案中对债权债务的处置,本企业现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将由改制后公司全部承接。请本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联系确认债权、债务。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意见,逾期则视为同意债权、债务处置方案。

  

[时间:2010-03-0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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