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于2010年2月11日发布公告,劲嘉股份因披露不实信息,且未及时更正,深交所决定对该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庄德智、常务副总经理沈海祥给予公开谴责,并记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称,劲嘉股份在2009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洽谈合作的提示性公告》中表示“公司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正在接触洽谈为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提供烟标印刷的合作事宜”,该项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没有及时进行更正,直到2009年11月6日才披露更正公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庄德智和常务副总经理沈海祥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此,深交所决定对庄德智和沈海祥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其违规行为和该所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时间:2010-02-26 作者:杜雅文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