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年伊始,中国新闻出版业迎来新机遇。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总署首次对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
引人注目的是,《指导意见》再次细化了非公有资本参与新闻出版产业的方式和渠道。《意见》提出,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
2009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已提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领域。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则对于非公有资本如何参与新闻出版产业进行了更详细表述,即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
根据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项目、选题合作仍将是目前民营公司与出版社合作的主流形式。通过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的专题调研发现,通过与出版社合作,全国民营文化工作室每年策划图书4万多种,占市场渠道销售的40%至50%。其中,相当一批畅销书是由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策划的。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已经成为一支出版业生力军。
除了明确非公资本的加盟路线图外,《指导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并购并向海外进军。
《指导意见》提出,要在三到五年内,重点培育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新闻出版企业。并提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从事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产业的有关经营活动。《指导意见》提出,打造合格市场主体和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新闻出版骨干企业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和跨所有制重组。实际上,跨行业、跨地区的重组在2008年实现了破冰。当年,江西出版集团与中国和平出版社合作重组。两个月后,江苏新华发行集团和海南新华发行集团联合组建海南凤凰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开创中国发行业跨省重组的先河。同年4月,吉林出版集团与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改制重组的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成为地方出版集团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出版社跨地区、跨部门战略重组的第一家出版单位。
《指导意见》还要求,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发行企业债券、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渠道为企业融资。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接受采访时透露,到去年年底,出版、报业、印刷、数字出版已有31家上市公司,融资达2000多亿元。目前,安徽新华传媒集团等一批出版发行企业主板上市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指导意见》提出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五大目标:新闻出版生产力明显提升,新闻出版产业发展速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发展速度,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步提高;新闻出版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到位,产业区域布局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水平和速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本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健康繁荣的现代出版物市场体系和技术先进、覆盖全面、传输快捷的现代传播体系;基本扭转新闻出版产品和服务的出口逆差状况,大幅度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整体实力上向世界新闻出版强国迈进。
《指导意见》提出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五大重点任务。一是发展图书、报纸、期刊等纸介质传统出版产业。加快从主要依赖传统纸介质出版产品向多种介质出版产品共存的现代出版产业转变。二是发展数字出版等非纸介质战略性新兴出版产业。积极推动音像制品、电子出版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型。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新闻出版业态。三是发展内容软件、动漫、游戏出版产业。鼓励网络和电子游戏开发等产品出版,提高原创民族动漫、游戏产品的数量质量。四是发展印刷、复制产业。五是发展新闻出版流通、物流产业。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辐射力强的全国性和区域性新闻出版现代流通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一批辐射全国的区域新闻出版物流中心。
据统计,2009年中国新闻出版业总产值将突破万亿大关。拥有报纸1943种,期刊9549种,图书出版单位580家,音像出版单位378家,网络出版企业195家。全国共有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发行企业12万余家,印刷复制企业18万余家。图书品种从1978年的1.5万种增加到2008年的27.41万种,报刊品种也增加近10倍。图书和报纸发行总量、电子出版物品种连续五年稳居世界第一,印刷业居世界第三。
[时间:2010-01-13 作者:贺竣 来源:证券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