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业颁新政 非公有资本参与获支持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不仅明确了包括数字出版等新兴出版产业在内的下一阶段发展的重点任务,同时,还指出将通过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等措施继续推动我国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引导和规范非共有资本有序进入新闻出版产业,解放和发展新兴文化生产力。引导和规范个体、私营资本投资组建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以内容提供、项目合作、作为国有出版企业一个部门等方式,有序参与科技、财经、教辅、音乐艺术、少儿读物等专业图书出版活动。并且支持各种所有制的新闻出版企业到境外投资兴办实体。

    “金融的支持对于产业发展非常重要。”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已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下一步还将与农业银行等进行合作,推动新闻出版产业的发展。

    “社会资本的引入有利于增强新闻出版企业的市场灵活性。”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对本报记者表示。不过他同时指出关键还是要看接下来的落实措施。

  事实上,除了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的进入外,在建设现代市场体系方面,《指导意见》也指出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发行企业债券、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渠道为企业融资。

  “上市是做大做强的一条很重要的途径。”范卫平表示,只要成长性比较好,不管是国有还是民营的都鼓励上市。据他介绍,包括中国出版集团在内的若干家出版发行集团正在操作准备上市。“另外还有一些准备借壳上市的企业,比如说江西出版集团、湖北长江出版集团等。”范卫平认为,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闻出版产业已经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时间:2010-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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