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加强两节印刷出版业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12月22日要求各地加强元旦、春节市场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部门,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对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全数收缴,追根溯源,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地下非法印刷窝点的打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当地群众消费比较集中的品种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和曝光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以及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及时发布旅游市场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部门通报、媒体曝光的黑网吧,及时查处取缔。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旅游或以旅游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歌舞厅、洗浴中心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检查,坚决取缔证照不全、无照经营。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对有关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清查。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火灾隐患。

 

[时间:2009-12-24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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