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进程达74.6%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监测显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由2007年的72.7%上升至2008年的74.6%,但区域差距依然存在。

  2009年12月21日公布的《2008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新进步》报告指出,2008年,东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达到83.5%,东北地区为77.6%,中部地区为72.4%,西部地区只有66.3%。北京和上海的实现程度已达90%以上,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目标。

  报告指出,大力发展经济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前提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内在要求,缩小贫富差距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所在,改善生活环境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任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这一监测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事业、资源环境六大方面,共计23项指标。

  2000年全国城乡居民生活基本实现了总体小康,那一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59.3%。到2020年,中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时间:2009-12-22  作者:涂运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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