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7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广泛发动各行业、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市场
上存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装材料进行清理,坚决打击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尤其是非法利用废旧材料生产食品包装、容器等违法行为。
卫生部网站2009年12月4日发布了《通知》全文。《通知》公布了《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目录》,包括133项国家标准和126项行业标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指导行业、企业,以现有食品包装材料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主动对生产经营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纠。行业、企业要对认为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尚未列入我国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物质进行登记,填报《建议批准的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新物质名单》。收集整理名单内所列物质在其他国家使用情况以及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标准、安全和风险评估材料,分别填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请表、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新品种申请表》。对认为存在一定毒性、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填报《建议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
《通知》指出,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行业、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拟定《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和《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并分批向社会公布。对于《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发布后仍继续使用名单中的物质制售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及时修订完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所用添加剂安全标准。
《通知》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另外,要公布食品包装材料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尤其是利用废旧材料生产食品包装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依法查处。
[时间:2009-12-1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