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文著协)与谷歌公司的第二轮会谈2009年11月20日下午在北京举行。谷歌方面代表埃瑞克表示,同意把谷歌数字图书馆扫描、收录中国图书的清单在2009年12月份提供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主要成果:谷歌方面同意提供所收录中国图书清单
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在会谈后对媒体表示,双方都是以合作的态度,抱着和解的希望来进行谈话,他代表谷歌方面表示非常满意。
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今天和谷歌方面代表埃瑞克先生的会谈有很多实质性进展,沟通了很多情况。主要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埃瑞克先生代表谷歌方面同意把谷歌数字图书馆扫描、收录中国图书的清单在12月份提供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这对下一步谈判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埃瑞克先生明确表示,谷歌在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过程中,不会放弃优秀的中国文化,不会放弃中国权利人的这些作品。中国的这些优秀文化在谷歌数字图书馆当中占有很大比重。谷歌方面愿意通过合法、有效的渠道和程序,来使用中国的作品。
三、双方都明确表示,要本着合作的态度加强沟通,以便推动这个问题尽快解决。
当天,双方的会谈从下午2时左右开始,一直进行了4个多小时。当被问及为何会这么久时,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实际上很多问题,是对方在解释与美国作家协会等达成的和解协议修订版产生的过程,以及图书扫描与版权的关系。对方从技术层面解读这个问题,同时文著协方面也有一些问题。参与会谈的中国作协代表多次就日前发出的维权通告,要求谷歌给出时间表。围绕这个问题也谈了很多。
谷歌方面:不认为“侵权” 分歧或为版权制度不同所致
对于外界比较关注的谷歌数字图书馆是否“侵权”的问题,谷歌公司方面的代表认为,“非常尊重版权”,但并没有侵权。
据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介绍,埃瑞克表示,谷歌有一个态度。为了图书搜索的有效性,对一本书的全文进行扫描,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复制。在他们看来,这在美国的版权法中是不侵权的。当然他们也认识到,中国方面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中国的版权专家、权利人对此很反感。他们认为,这可能是由于双方版权制度的不同所致。
埃瑞克表示,在谷歌最近与美国作家协会等达成的和解协议修订版原文中,亦没有“赔偿”和“补偿”等说法,而叫“现金支付”。他表示,虽然谷歌和美国作家协会和出版家协会达成协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承认被告不侵权。
张洪波说,谷歌方面不承认“侵权”。对方宣称“非常尊重版权”,不尊重版权的话,著作权人的创作动力就会降低,对于所有人都是一种损失。作者有责任将自己的图书被图书馆收录。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国家有争议,各国法律不同。
对于谷歌方面的说法,张洪波表示,他们有他们的态度,我们也有我们的立场、观念。此前,我们也曾阐明自己的观点,其中之一就是中国广大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尊重。
既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组织中国广大作者跟谷歌交涉,这样一个事件我们是经过认真考虑的。同时我们有一个专家团队,今天参加谈判的就有两位版权专家和律师,还有中国作家协会的代表。我们征求了广泛的专家团队的意见,形成了我们的看法。
[时间:2009-11-23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