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委、市政府日前正式通过了《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点发展十大文化产业,形成以重点文化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的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今后,泉州市将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发展以下十大文化产业:报刊服务业、出版印刷业、广播影视业、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业、动漫游戏业、文化会展业、广告业、工艺美术业等。按照初定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我市将建立结构优化、特色鲜明、政策体系健全、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文化企业,形成报刊服务、出版印刷、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广告、工艺美术等主导文化产业群。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新增长点,文化产业总体实力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文化消费在日常消费中所占的比例明显提高,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
泉州市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步伐,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同时,还将进一步鼓励发展文化相关产业。推动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产业的联动发展,与工业设计、城市建设等经济活动相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支持文化企业充分利用自有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向相关产业延伸发展,开发多种形式的衍生产品,提高我市文化产品和服务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打造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时间:2009-11-02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