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闻出版文明单位评比明年展开

  新闻出版行业部分省(区、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于10月28日~29日举行。江苏、黑龙江、广东、上海、山东、新疆等13个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机关党委负责人会聚江苏南京,交流各地开展新闻出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探讨如何在当前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业改革发展。

  与会人员还就《全国新闻出版文明单位推荐办法(讨论稿)》的推荐范围、推荐方式和考核办法进行了讨论。据介绍,为加强全国新闻出版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出版总署将于明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对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单位的表彰力度,以加强行业示范的引导作用。

  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党委副巡视员陈艳茹传达了总署机关党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确新闻出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目标和总体要求;在全行业内努力创建更多全国文明单位;通过评选表彰行业文明单位、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沈季姚,机关党委副书记刘海泉介绍说,江苏全省要求上下联动、整体推动,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诚信体系建设、行风建设、学习型企业和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已经制定出一套比较完善的评比办法,制定了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和评比程序规则,目前正在进行2007年~2009年省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的申报评选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金平说,新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行业有70多个单位获得过区级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健全领导机制、规范创建体制、确保措施到位、抓典型效应、物质奖励及时跟进,形成了良好氛围。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曹敏,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马明,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贾保红等与会单位代表也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并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与会者表示,经验交流座谈会和此后的实地考察活动使其对先进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有了更加深入和直观的了解。今后,将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多有效措施,进一步推动本省(区、市)新闻出版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力争明年本地区有更多单位步入全国新闻出版文明单位的行列。

  座谈会后,与会代表还先后到江苏省泰州姜堰市新华书店、南通市少儿书店、南通家纺市场版权管理示范点实地考察,了解其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情况。其中,泰州姜堰市新华书店获得过2008年度全国文明单位,该称号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最高荣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新闻出版行业有20多个单位在近几年获得过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时间:2009-10-30  作者:王玉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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