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将食品包装等纳入安全监管

  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意见”明确从食品种植、生产源头到物流配送再到流通领域销售,由各部门无缝隙安全监管,并首次将食品包装、仓储、运输和物流首次明确纳入食品安全监管。

  “意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从生产源头上抓起,农业、林果、蜂蚕养殖食品生产种植安全监管由农业部门、林业部门严把;进入流通领域后,则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为防止食品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以前未明确的食品包装、仓储、运输和物流监管,首次明确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专门的食品包装(分装)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由质监部门把关,而专门从事仓储、运输、物流的企业则需由工商部门监管。

[时间:2009-10-15  作者:熊海鸥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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