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双三十”制度推进节能减排

  长期以来,河北省的产业格局以重化工和资源消耗型产业为主。据统计,2007年河北重工业占全省工业比重达78.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9.1个百分点。电力、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焦化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86.7%;造纸、化工、食品加工、制药、皮毛加工、纺织行业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占全省工业排放量的74.3%。对传统发展模式的依赖,使河北省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的严峻挑战。

  出台“双三十”制度

  2007年底,河北省委书记张云川在河北省委七届三次会议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双三十”的构想:在全省确定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家排污和能耗大的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全力攻坚,带动全局。

  2008年初,河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节能减排专题审议会上,代表们审议并通过了“双三十”制度。列入“双三十”之列的30个重点地区的行政领导、30家重点企业的法人代表用签订“军令状”的方式向人民代表作出承诺:3年期间高标准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否则县(市、区)长自动引咎辞职,国有企业负责人就地免职,民营企业停产整顿。

  据统计,“双三十”的地区及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河北省的65%,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占全省的55%,同时“双三十”也是河北省经济版图上的重镇。

  两年来,河北省舞动龙头,促使各种力量汇聚在对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双三十”主战场上。

  “双三十”实行每月一督察,每半年通报一次减排进度。河北省人大对“双三十”逐一视察,同时,减排绩效考核、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补偿、扣缴生态补偿金、设立环保警务室、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紧跟而上。

  此外,省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节能减排调度会,邀请减排工作进展相对较慢、任务比较重的10个重点县(市、区)和10个重点企业,逐个询问节能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要求它们排出时间表。

  为了强化责任,促使领导干部完成减排任务,河北省规定:3年内“双三十”的干部基本不动——既不调整,也不提拔,但并不意味着不免职。

  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河北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了《河北省30个重点县(市、区)和30家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河北省政府加大对“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资金的支持,向“双三十”单位下拨省级资源节约补助资金1020万元、治污项目建设资金1500万元、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资金1200万元。省国土资源厅对节能减排措施不落实的,暂停节能减排以外建设项目土地审批;省财政厅对污水处理厂不达标的县(市、区)暂缓财政性资金城建项目立项;省环保厅印发了《河北省电力企业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环境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环境监督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职责,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及违法违规后的惩罚措施。

  上半年COD削减率居全国第三

  2009年是河北省实施“双三十”节能减排工程的第二年。根据半年调度和日常督导掌握的情况,上半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基本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记者从河北省“双三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上半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为1.746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93%,高于全年目标1.93个百分点,降幅分别比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扩大2.53和0.64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削减4.84%,二氧化硫削减10.85%,分别排在全国第三位、第五位。与“十一五”任务相比,全省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减排量目前已分别累计完成了70.21%和104.7%。

  节能方面,2009年河北省的“双三十”重点县(市、区)共安排节能项目254项,建成后年可节能216万吨标准煤,其中计划今年建成项目229项,建成后年可节能177.6万吨标准煤;重点企业共安排节能项目112项(111项计划今年建成),建成后年可节能56.8万吨标准煤。截至6月底,河北省的“双三十”重点县(市、区)计划完成节能项目124项,实际完成146项,年可节能83万吨标准煤;重点企业计划完成节能项目34项,实际完成47项,年可节能32.3万吨标准煤。上半年建成项目数占全年计划建成项目数的57%,形成节能能力占全年计划的50%。

  减排方面,2009年河北省的“双三十”单位共安排596个,项目总投资约44.74亿元。按减排污染物种类划分,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44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303个,烟(粉)尘减排项目145个,垃圾填埋场项目4个,预计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95万吨、5.33万吨、6.11万吨。截至6月底,河北省的“双三十”县(市、区)完成减排项目344项,61个项目提前完成,累计完成减排项目数占全年总数的66.5%,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粉尘削减量分别占全年任务的52.6%、58.1%、48.4%;重点企业完成减排项目20项,5项提前完成,累计完成减排项目数占全年总数的5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量分别占全年任务的70.8%和58.1%。

[时间:2009-09-29  来源: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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