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督管四地复制企业和图书市场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对印刷复制企业和图书市场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2009年9月15日-18日,新闻出版总署派出3个检查组,分赴北京、河北、河南、广西等地,对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批发、零售市场进行检查督导。在各地新闻出版局积极配合下,督导工作顺利完成。

  2009年9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对所辖印刷、复制企业、图书批发零售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出版物市场平稳有序。9月15日,总署派出3个检查组,分别由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曹宏遂、王跃平,副巡视员闫国庆带队,以各地新闻出版局印刷复制处、市场发行处的负责人为主要成员,对北京、河北、河南、广西4地的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此次督查的重点为:印刷环节中出版物委印相关法规的执行,承印重大选题范围出版物相关手续及是否经由有关部门核查;光盘复制企业委托书、SID码(蚀刻光盘来源识别码)执行情况,重大选题相关手续或是否交由有关部门核查;图书发行市场是否有违禁出版物,出版物来源是否正规,涉及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是否列出名单并查验出版单位相关手续等。

  2009年9月18日,3个检查组均顺利完成任务。通过情况汇总表明,各地出版物印刷、发行市场秩序良好,检查组所到之处均要求当地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围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文化氛围这个大局,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检查中发现,个别图书发行市场有违规图书销售,个别印刷企业和光盘复制单位有承接业务手续不完备、不规范的问题。检查组发现问题后,立即采取措施,制止问题图书销售蔓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及时的处理。

[时间:2009-09-2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