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贝特斯曼集团是家具有163年历史的跨国企业集团,自八十年代初以来,保持着10%以上的平均增长率,现已在全世界50多个国家拥有300多个盈利中心,员工人数达57807人。1998财政年度,集团六大生产部门(即图书、印刷造纸工业、报刊、音乐、广播电影电视、多媒体)总收入达257.24亿马克。1998年也是贝特斯曼实施全球均衡发展战略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国际出版业11起2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兼并案中,贝特斯曼占了3起,其中,以14亿美元收购美国兰登书屋的惊人之举,成为公司发展的里程碑。显然,贝特斯曼是全球最成功的出版企业集团之一,是一家真正的国际性媒体集团。许多人都在研究贝特斯曼,试图找出它成功的秘诀,然而,很少有人对口特斯曼的企业文化精神做一番深思。去年卸任的贝特斯曼前主席、首席执行官马克·魏斯纳却一语道破天机:“我相信,它是我们取得巨大成功的真正的驱动力。”“通过这种文化,我们找到一种办法,既能保障公司的连续性,又能保证对变化的业务状况作出灵活的反映。”魏斯纳的继任者米德霍夫同样认为,正是由于贝特斯曼的文化精神,才使庞大的企业集团在瞬息万变的国际竞争中保持着应变性和活力,并成为最富创造力的青年企业家的归宿。
这种文化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贝特斯曼的《基本准则》。《基本准则》相当于贝特斯曼的精神宪章,它的基础是1972年通过的《贝特斯曼公司章程》,后者规定了公司的性质、价值观、文化和企业发展目标。《基本准则》对《章程》的核心内容作了系统和纲领性的概括,是对《章程》诸原则的扩充和完善。在过去两年中,贝特斯曼对《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以迎接全球化公司面临的挑战。1998年10月底提交经理大会讨论通过。贝特斯曼在世界各地的公司都将《基本准则》视为行动的框架。《基本准则》称:“贝特斯曼是国际性媒介公司。我们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信息、教育和娱乐。我们的终极目标是要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我们要努力成为所经营的市场中的领导者。创造性的内容、顾客关系、有力的资金回报,是我们诉求的中心。我们要确保积极性和公正的工作条件。我们保证公司的发展和连续性。”
在上述使命的导引下,《基本准则》分别阐述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包括:
市场领导权
贝特曼集团的观点是,集团六大业务部门的联合而导致的全面市场地位,在战略意义上的重要性并不大,更为重要的是在各种媒体分支和种类中,分别取得市场的领导权。1998年度的业务报告显示,除因战略考虑出售意大利一家造纸厂而导致工业集团的收入有所下降外(仍达到33.69亿马克),其他业务集团的收入都在增长,基中,BMG娱乐集团年度收入为79.11亿马克,图书集团为72.49亿马克,GRUNER+JAHR报刊集团为52.92亿马克,掌握50%控股权的CLT-UFA广播电视集团为55.32亿马克,新兴的多媒体部分为3.13亿马克。
市场领导权的战略还包括在地区间收入分布上的均衡态势,集团的国际性也由此得到体现。1998年度,贝特斯曼的地区间收入分布取得了显著变化,德国本上、欧洲和北美三大市场呈现齐头并进的均衡态势。来自德国的收入为70.1亿马克,占总收入的30.5%;欧洲为69.64亿马克,占总收入的30.4%;美国为70.13亿马克,占总收入的30.5%。这一战略使贝特斯曼成为全球惟一一个真正的国际媒介公司,它的下一个目标是要在不远的将成为全球均衡发展的企业集团。
媒介本位的文化导向
业务发展领域是许多企业集团在扩张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因决策失误,业务领域过于庞杂而导致发展困境的案例比比皆是,造成决策失误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方向坚定的文化导向,因而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之间选择了前者。贝特斯曼的企业文化则恪守媒介本位,它的所有盈利中心的战略和活动都建立在一条原则之上:贝特斯曼现在和将来都专注于媒介产业,而不涉是其他活动领域。在贝特斯曼看来,蝶介产业是第一位和最重要的大有可为的产业。这意味着对图书、杂志、报纸、电视和广播节目、音乐和多媒体的创造性发展给予最优先的地位。
合伙关系
贝特斯曼将股东、经理雇员之间公平的合伙关系视为永恒的价值观之一。合伙的理念构成公司文化精神的基础,目的在于实现雇员和公司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贝特斯曼遵循以下原则:尊重个人,相互信任,责任委托,以及对信息、决策和成功的共同参与。在雇员一方,维系合伙关系的重要保障是公正的工资政策,应依据雇员的工作业绩和对公司的贡献而制定,也就是说,这一政策应具有竞争性。1998年度,集团支付5万7千余名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退休金和培训费达到53.83亿马克,平均每人约9万3千马克。
分散化
分散化是山特斯曼建立组织结构和决策系统的原则,也是该公司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分散化的目的是让企业的经营单位享受着最大限度的自主性。运营这些企业的企业家们履行企业的领导权,承担着创造性策划、人力资源、经营目标、产品和销售等全面职责。分散化产生灵活性、工作热诚和效率,这是变动的、高度竞争的市场所突出需要的。从组织管理结构看,贝特斯曼集团的六大业务领域,每一个都作为独立的公司进行管理。每个主要单位都有自己的董事会,转移走集团高级管理层的大部分管理负担。这种结构也可以确保各种媒体和活动领域之间的专业合作,包括图书、工业、报刊、音乐、广播电影电视、多媒体。战略计划、协调和日常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各董事会成员也负责经营业务。这样,贝特斯曼集团执行董事会和下属局各集团董书会制定基本战略方向,具有敬业和献身精神的各级雇员在此基础上提供全力支持,集团金字塔的动力结构得以建立。
企业家精神
贝特斯曼将企业家分为“雇员企业家”和“雇主企业家”两类。所谓“雇员企业家”,就是让全体员工充分行使赋予他们的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像富有创造力和领导才能的企业家那样探索和作为,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迫求卓越。为适应时代挑战和把握市场机会,贝特斯曼重新调整了它的管理和组织结构,调整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将“雇员企业家”置于和“雇主企业家”类似的位置,使“雇员企业家”对人力资源、资金、产品和市场发展全面负责。
创造性人才之家
贝特斯曼努力吸引最具创造力和企业家精神的专业人才,将重要资源用于民工的发展,并在个人潜能和业绩的基础上提供平等机会。同时,贝特斯曼还促进员工跨功能、跨国家、跨业务领域建立职业生涯,并提供长期就业的机会。贝特斯曼致力于建立具有吸引力的、为集团事业所需的艺术家、作家和创造性人才之家,促进这些人才艺术和商业方面的发展。它还为此提出一个口号:坚决保护遍布世界的智力财富。总之,该集团的目标是要让分散在50多个国家300多个公司的6万名雇员朝着成功共同努力。
内容的多样性
美国贸易委员会在审查贝特斯曼对兰登书屋的收购案时,曾审慎地考虑到美国舆论对这家德国公司的忧虑,担心这项收购会对美国的文化造成损害。贝特斯曼以其文化精神中固有的多样化品质,对这种忧虑断然予以澄清。它声称,绝不干涉艺术和知识表达的自由。与此同时,它尊重它在其间从事经营的每个社会的传统和文化价值观。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贝特斯曼的每个经营单位各自形成自己的编辑和艺术风格,所以它的各种媒体的内容反映了广泛的态度和意见。
道德准则
企业公开主张自己的道德准则,是对其所承担的法律关系和社会责任的承诺。相对于社会义务而言,这是一种硬约束。只有在一个法律关系明晰的法制社会,企业在有严密法律约束的规范市场中运行,企业才可能将法律和社会责任上升为自觉的道德准则,并加以实践。贝特斯曼承诺依照法律的精神和条款开展经营活动。坚持道德品行的最高标准,并希望公司员工相应地履行他们的义务。它抵制任何形式的歧视和骚扰。要求员工本着对公司和同事忠诚的态度投入工作,并对社区和环境负起责任。
对社会的义务
对社会是否承担义务,如何承担义务,只是企业的软约束,因为大多数法律并不对企业强加这样的义务。然而,媒体产业的情况有所不同。无论何种社会政
治制度,媒介都在其中扮演特殊的角色,这是由媒介产业的性质决定的。因此,对社会义务的认知程序,以及企为在大众传播市场占据的地位,决定媒介企业对社会产生何种性质的影响。贝特斯曼主张社会义务的重要性,由于它在国际传播市场广拥有了一定优势的话语权,因而,它相信经营企业的努力将导致有益的社会后果,并且决心为所在社会的福祉作出贡献。
连续性和独立性
贝特斯曼已有163年的历史,这样的大型企业在当今的媒介产业中寥寥无几。这要归功于贝特斯曼一贯坚持的公司的独立性和连续性。为了这一目的。公司的主要股东贝特斯曼基金会始终保持对集团的控股权。贝特斯曼基金会确保公司长期持续增长和动态发展的秘诀是:保持良好的财政状况,以便用自身的资源持续地支持集团的扩张。1998财政年度结束时,偌大的贝特斯曼集团竞然基本上没有债务。与其他媒介集团相比,尽管贝特斯曼斥巨资收购了兰登书屋和斯普林格出版社,并对巴诺网上书店进行投资,但它的债务水平仍然很低,因而,仍有足够资金为今后的增长提供足够的动力。■
[时间:2002-01-28 作者:林 江 来源:出版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