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上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是没有百分之百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西方出版发达国家的政府都在相当程度上利用除了法律手段之外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来管理出版产业。政府应充当何种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对于各个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税收和资助是政府管理出版业的两个有效的经济手段,许多国家都是通过这两个途径来调节出版速度和发展方向的。
一、税收手段
税收是各国政府管理出版业的重要手段,通过对不同出版企业、不同出版物征收不同的税率,可以起到调节出版资源配置、引导出版业向着符合国家利益的方向发展的作用。利用税收手段管理出版业,往往会收到采用其他手段无法达到的效果,因此,这一手段受到各国的重视。与此同时,税收又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节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进行宏观管理的一个经济杠杆。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是通过国家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的。国家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中,通过法律形式,设置不同的税种和税目,规定不问的税率、减免税和纳税环节等,造成对各种经济活动有利或不利的条件,体现国家对各种经济活动的鼓励政策或限制政策,从而达到调节商品生产者、鲜营者的经济活动,以及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目的。与其他经济杠杆相比,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并兼有经济方法、法律方法和行政方法的作用。
欧美各国对出版业及出版物征收的税种、税率差异较大,这与各国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以及文化传统均有密切的关系。从税种来讲,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对出版企业征收的主要是法人税,或者叫法人所得税;第二:类对出版物征收的税比较复杂,有增值税、营业税、进出口关税以及各种名目的附加税等。
在法国,政府近年来逐步降低了对出版物的税收。80年代,法国政府对图书、期刊、报纸征收7%的增值税,已属于比较低的税率了。在这一低税率中,政府又运用降低计税基数的办法,对报纸等的增值税又打了70%的折扣。这样,报纸仅交2%的增值税,期刊仅交4%。从90年代开始法国政府又把图书的税率由原来的7%下调至5.5%,比一般商品的18.6%的税率要低三分之二还多。对音像出版物,政府征收33.33%的增值税。目前,法国对图书实行的是统一书价制度,分完税价和非完税价两种,出口图书一则享受非完税价。出版企业的所得税率是50%。
在美国,税收这一调控手段所发挥的作用最为明显。美国的出版机构按经营性质可以分为赢利性和非赢利性两人类。对赢利性的出版机构,联邦政府不仅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而且。还要像其他企业一样征税。美PI联邦政府对此类企业根据其利润多少,征收所得税,税率在15-34%之间,部分州政府对赢利性出版机构征收所得税,税率不高于12%。联邦政府对出版物不征产品销售税,州政府对出版物征收零售税,税率一般在3-7.5%。对非赢利性的出版机构,联邦政府不仅不征税,而且还给予许多资助。
在德国,对一般商品征收14%的增值税,而对图书、期刊、报纸仅征收7%的增值税,对音像制品征收14%的增值税。出版企业的所得税率为50%。
英国政府对出版物的“零税”即零增值税政策已有100余年的历史了,但对其他商品则征收17.5%增值税。其长期的出版物零税政策使英国出版业得到了长期稳定的发展,使英国图书在欧洲大陆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使英国跻身于世界办版大国之列。不过,出版企业仍然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政府还对出版企业征收国内执照税等。图书进出口是免税的。
二、政府资助
投资是国家对出版业的直接经济投入手段。其目的是对出版业的发展从经济上予以扶持。从国际上来看,出版业目前获得政府投资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
1、国家财政拨款
为了保护和支持出版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通过财政拨款或补贴的方式来鼓励出版业的发展。例如,瑞典政府早在1962年就做出一项规定。对经由图书馆借出的图书的作者进行补贴。1984年此项补贴的金额就高达4000万克朗,其中一半是直接给作者,另一半给瑞典作家基金会,基金会再以补助、赠款或养老金等形式给予作者。此举对于一些有学术价值的图书出版有一定的帮助。另外,政府为了鼓励人们读书,每年还拨款600万克朗专门出版廉价图书和简易读物。
加拿大政府每年通过一个名为艺术委员会的官方机构拨款500万加元,用以资助图书出版。1979年政府制定的《资助加拿大出版业发展计划》规定,联邦政府每年投资9700万加元资助图书的出版和发行。对于非盈利性的艺术、文学、学术和科技类期刊,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每年共拨款450万加元。
在资助出版业方面,动作最大的要属法国政府。法国政府每年给报业的资助金额约25亿法朗,相当于报业年营业额的15%。另外,法国文化部还给民间创作组织,如全国文联、作家协会等提供活动经费,并支持地方建立文学创作中心等群众性创作机构。法国政府1977年、1981年、1982年、1985年、1986年对图书出版发行的财政补贴分别为29万、31万、733万、1677万、1557万法朗。
为了使书店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法国成立了几个专门的机构来资助书店。1988年,法国文化部联合数家出版社成立了法国出版创作开发协会,其主要任务是向书店提供借款和直接资助。该协会的资助方式分为无息贷款和直接资助。到1996年3月,刻协会已办理211笔资助项目,涉及164家书店,总金额达到400万法朗,其中92%是无息贷款。法国国家图书中心隶属文化部,负责向书业界提供各类服务,其中一项就是向书店提供贷款和资助。该中心拥有资金1.2亿法朗,其中20%由文化部提供,其余是向复制收费征税和向出版社征收0.1%的书店销售税金。此外,法国文化事业组织提供的资助金额为2万法朗,书店还可凭该组织出具的证明向银行申请5万法郎的低息贷款。以上这些资助对于维护书店的正常经营活动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也体现了法国政府扶植和资助文化事业的宗旨。
在美国,国会每年要拨款资助美国政府印刷局的出版活动。1985年,国会给政府印刷局的拨款达2400万美元。联邦政府各部除对科学研究项目进行资助外还直接参与出版活动,例如,1977年,美国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出版的期刊达149种,直接资助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上。
2、基金制度
从欧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通过财政拨款、财团资助、社会捐赠、部门统筹等渠道建立出版基金,不失为使新闻出版发展获得经济后盾的一种手段。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对出版业提供直接和间接资助的基金会不下100余个,如拉南基金会、梅隆基金会、福特基金会等。这些基金会有的是财团设立的,有的是政府设立的,其中,由政府设立并对出版业直接资助的主要基金会有国家科学基金会和国家人文基金会。国家科学基金会成立于1950年,资助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人文科学等学科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的出版与发表。另外,国家科学基金会还与一些科技期刊签订长期的资助合同。国家人文基金会成立于1965年,也是政府的独立机构。它主要资助人文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的出版与发表。80年代它曾拨款给数十家出版社。美国1956年-1962年,福特基金会给几个大学出版社的捐助达270多万美元,梅隆基金会为了支持人文社科著作的出版,分别于1972年向24所大学出版社,1975年向25所大学出版社捐助了210万和140万美元。
在瑞典,政府于1970年建立了报纸贷款基金,来资助报社的创办和经营。迄今为止,该基金已资助了厂家报社的成立,提供的资金从110万到225万克朗不等。目前,该基金的总额已超过1.5亿克朗。这些贷款均为无息贷款,可分期偿还。
1989年,德国联邦研究与技术部所属的德国研究协会设立了一个印刷补贴基金,用于资助出版社出版学术书刊。这种印刷补贴的发放是非常严格的。根据规定,它只提供给发表最新学术研宪成果的出版物,包括专著具有学术研究成果性质的评著、选集或全集;具有史料价值的文献汇编、纪念文集、史集等;纯学术性词典;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的工具书。资助的期刊只有两类:必须是以刊载最新研究成果论文为主的期刊或年鉴;发表具有学术价值的综述文章的期刊。印刷补贴的审批程序也很严格。德国研究协会下设一个由4名学者和3名出版商组成的出版委员会,专门受理印刷补贴的申请。申请首先由作者本人提出,同时要递交与出版社签订的正式出版合同、作品原稿的复印件。出版社也要向该委员会呈送出版计划、详细核算清单、效益评估。补贴的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从制作成本和图书出版后两年内的经济效益两方面来考虑。一般情况下只补足差额部分。但作者稿酬不在补贴之内。如果受补贴的图书在两年之内能够收回成本,并有盈余,作者可按规定领取稿酬,但首先要将全部收入的40%返还给研究协会,作为印后冲卜贴的补充收入。印刷补贴的资金来源有3个方面:联邦研究与技术部的拨款;受其资助的出版物盈利后返还的资金;社会各界的捐款。据悉,德国每年用以印刷补贴的资金约在800万马克左右。这对促进学术书刊的出版、繁荣图书市场和推动德国科技的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加拿大政府于1995年决定成立基金会来促进和提高本国书业的竞争能力。根据这一计划,每个加拿大书店在购买和装配电脑设备时,政府将为其支付总费用的一半,最高资助金额为1万加元。这一计划由加拿大书商协会来具体负责实施。
3、贷款
从欧美出版界的经营情况来看,资金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外部资金的注入就成了出版业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出版业的外部资金主要来源于4个方面: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证券、本国工业资本、外国资本。其中,银行贷款是主要来源。
在法国,由于一些小型出版社和书店资金不足,再加上利润低、投资风险大,致使它们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为此,法国政府联合出版界设立了特殊担保基金,为这些出版社和书店从银行获得贷款提供担保。1983年,法国政府又成立了一个电影及文化工业投资委员会,利用其高达2800万法朗的保证金来担保包括出版业在内的文化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这种双重保险为出版社和书店获取银行贷款提供了方便。与此同肘,政府还给予一些特殊优惠条件,如优先贷款、放宽贷款期限、低利率等等。1985年,法国政府对图书业的财政贷款额为8900万法朗,是1981年的4倍。据统计,包括巴黎国民银行、里昂信贷银行和法国对外贸易银行在内的法国几家主要银行共有15000个办事处为出版业提供直接服务。如巴黎国民银行管理着100多家出版社的资金帐目,并为出版业发放5亿法朗的贷款。里昂信贷银行向出版业贷款的金额高达5-6亿法朗。■
[时间:2002-01-28 作者:杨 帆 来源:出版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