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媒体”的崛起,对出版业的传统发行模式提出新的挑战。为了满足人们网上浏览或下载的需求,于是,数字图书、影音产品的网上发行应运而生,并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发行模式。根据美国在线对时代华纳、贝塔斯曼、SONY等,在未来两三年内,“数字发行”将占据全球发行市场的20%到30%;15年内,50%的书刊将通过E-book形式发行,影音产品的网上发行规模同样无可限量。然而,数字图书、影音产品的网上发行并没有蔽掉盗版的的威胁,反而由于携带和拷贝的方便,加强了盗版的严重性,使网络出版发行市场难以做大,因此,版权安全和发行收益回笼问题就成为了困扰出版商从事网络出版、发行的两大难题。
11月15日,Tom.com集团下属的北京长通联合宽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长通宽带)和微软(中国)公司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数字发行与分销研讨会”,面各国内图书、音像出版界介绍了数字内容分销的前景和规则,并在现场演示了数字分销技术平台以及微软的最新相关技术。据该公司常务副蒲东皖先生介绍,长通宽带是在对国内图书音像发行行业进行了充分的市场分析后,才建立了“数字发行与分销”的统一商业模式和技术标准,旨在与拥有丰富出版资源的国内图书、音像出版单位联手,共同开拓崭新的发行市场领域。
记者从现场演示看到,长通宽带的数字内容分销平台是一种全新的网络发行业务模式,包括了基于下载方式的视频、音频、电子图书期刊以及游戏等各类型数字内容的在线销售服务,并采用在线版权保护技术对全部产品加以保护,防止了恶意复制、下载。长通宽带与微软合作开发的这一基于版权保护技术的数字分销平台,因其为数字内容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实现了版权价值的最大化。此外,长通数字内容分销平台还开发了相关的销售和财务(客户网上浏览收费标准、出版商获取利润分成等)管理技术,保证了网络出版和发行的顺利进行。这种全新的网络发行业务模式,对于图书、影音产品经营者来讲,产品以数字格式存储,省略了物理载体制作、运输(配送)和仓的储的环节,大大降低了营销成本,方便无限量扩大产品的销售。对于消费者来讲,花费低廉的费用就可以让图书、影音产品通过互联网迅速传播销售到自己手中,大大加强了信息时代出版产品的传播效率。
已经与长通开始合作的电子工业出版社社长王志刚在谈到切身体会时说:“长通所建立的数字内容分销平台对出版发行的业务思路具有帮助和支持意义。电子工业出版社在技术上和网络上的条件是有限的,就需要与拥有这方面优势的单位合作来达到优势互补、各尽所长。确定与长通宽带的合作,是建立在彼此特色上的相互信任。过去我们一直在思考,在版权安全的前提下,如何真正把电子书“卖”出去,否则就等于伤害了正常的发行渠道。今年8月,我社开始接触到长通公司推行的版权保护技术和数字内容分销平台,认为它解决了版权安全问题和发行或者称为分销问题。书是我们的优势和资源,而长通有技术产品和网络空间,有在网上帮助我们销售的一整套做法,这就促成了双方的合作。这种合作可能短期内还不会为我们双方带来太大的收益,反而要做的工作是大量的,这非常正常。因为我们印刷发行一本书,同时也在网络上同步发行电子版,这在目前的国内出版发行界并不是常规做法,对于购买者来说也还不是流行的消费方式。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对这种网络发行模式的宣传和推广,这需要一个过程,之后才是我们收获的阶段。”
长通宽带总经理孙子强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长通公司并不是单纯的“运营商”,而是增值服务商,即它所建立的数字内容分销平台像一个网上“出版物市场交易场所”一样,出版商在此“卖”产品,而消费者在此“买”产品,费用则以下载次数计算。当然,前提条件是有成熟的加密技术杜绝了盗版行为。目前长通已与国内20多家图书、音像出版单位、电台签约进行了尝试性的合作。预计到年底签约的出版单位会达到100家以上,这将大大丰富长通数字内容分销平台的出版、视频资源内容。谈到未来的发展孙先生充满信心地说:“今天我们可以预言,宽带互联网时代是互联网真正开始发挥其媒体“杀手”威力的时代。在这个宽带已经来临的转折点,所有从事媒体相关行业的管理者与经营者,都需要开始认识宽带对未来媒体经营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所带来的革命性变化。”
[时间:2001-12-27 作者:赖名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