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映射多元出版生态

  备受出版业乃至全社会关注的首次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结果于2009年8月出炉。8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在京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了评估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中进入一类的出版单位以“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公示于众。

  至此,历时13个月的首次出版评估工作告一段落。不过,由评估所引发的话题,才刚刚开始。

  多元化的“百佳”榜单

  首届“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从8月11日至8月18日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新闻出版总署将于9月对确认表彰的100家一级出版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对评为二至四级的评估结果拟在行业内部,通过适当方式通报给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

  此次共评出一级出版单位100家,占20%;二级出版单位175家,占35%;三级出版单位200家,占40%;四级出版单位25家,占5%。一级出版单位中,社科类31家,科技类18家,大学类20家,教育类6家,古籍类4家,少儿类6家,美术类6家,文艺类9家。

  四个等级所占的比例较总署之前的设计做了微调。根据专家的意见,评估办公室最终将四级的比例由10%缩减为5%,二级则相应由30%增加到35%。“百佳”的名额分配也在不同类别间做了调整,初评之后,工作组发现进入一级的社科类出版社相对较弱,随后决定将社科类的3个名额调整给了科技、少儿和文艺类各一个。

  新闻出版总署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公室主任、出版管理司司长吴尚之表示:“特色鲜明,品牌响亮是百佳出版单位的一大特点。其中,既有综合实力较强的大社名社,也有一批近年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的专业性较强,特色鲜明的出版社。”

  从此次评估结果我们不难看出,百佳名单中既有长期以来“双效益俱佳”的大社强社,也有素来低调“名不见经传”的“黑马”。从百佳名单传递出的信息来看,出版行业主管部门希望通过宏观调控管理这只“有形的手”,促进构建起一个多元化的出版生态——既有能参与国际出版业竞争的“大鳄”,又有服务民众各种文化需求的“专、精、特、新”的“小鱼”。

   “这次评估不是全部经营性出版单位大排队,而是分类排队,使得一些中小出版社有机会进入百佳行列,使得‘专、精、特、新’的出版社也有自己的生存价值和发展空间。”在人民交通出版社社长杨文银看来,百佳名单也反映出新闻出版总署注重产业结构优化,推动产业协调发展的决心。

  “评估像一个指挥棒,为出版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让各个出版社在选择自己的战略时,有了很好的借鉴和指导。”浙江大学出版社社长傅强如是评价说。

  吴尚之表示,评估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版业开展的一次具有开创性的重要工作,它标志着中国出版企业评估制度已正式建立,必将对我国出版业的改革、发展和管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关注“黑马”

  此次“百佳”名单中,除有个别出版单位因违规而受到“降级”的处罚外,绝大多数大社强社都榜上有名。不过,最惹人注目的,当属涌现出的一批“黑马”中小社。

  美术类的评估结果最跌人眼镜。此次评估美术类专家、黑龙江美术出版社原社长姚凤林感慨说:“原来大家提到美术类出版社,会想到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美术社‘四大家族’——人民美术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和辽宁人民美术出版社。但在此次评出的‘百佳’名单中,‘四大家族’没有一家进入百佳。这也反映了这些年美术出版界的发展和变化,反映出美术社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消长。如今到图书市场上走走看,很多叫好又叫座、在美术出版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图书,还多是出自此次入选‘百佳’的这些出版单位。”

  古籍类虽然总共只有4家社入围,但同样出乎很多人意料。此次评估古籍类专家、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原总编辑冯惠民在得知名单时感慨说:“原本一向口碑很好的上海古籍出版社和文物出版社等都没有进入此次一类名单。这些年,出版业的市场变化很快,我们很多的认识还是老印象,并不能反映今天的市场格局。”

  大学社是另一个杀出多匹“黑马”的类别。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等,虽都各具特色,却并不为业界所熟知。傅强分析说,一方面很多大学社诸如教材等产品很少在零售市场上流通,媒体和社会的关注度不高;另一方面,大学社的专业性很强,这与总署鼓励的“小而精”、“专而特”的办社方针相契合,所以大学社中会出现很多“冷门”。

  浙江摄影出版社算是文艺类的一匹“黑马”,该社社长蒋恒坦言“事先没有想到会入围一类”。“像我们这样一个专业性的出版社,要想在综合评估体系里取胜并不容易,在填报评估表时,我们就感觉评估很面面俱到,不是特别突出专业社的特点。”蒋恒同时也表示,“荣膺‘百佳’对出版社而言是莫大的鼓舞和鞭策。”

  其实,此次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本身,就已经预示着定会爆出不少冷门,会有一些“专、精、特、新”的出版社进入人们视线。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社长于广云告诉记者,该社整体规模不大,此次入围“百佳”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长期坚持专业特色,锲而不舍地在煤炭行业和安全领域做好文章,使优势和特色得以彰显。

  “出版工作最终是靠好的产品来说话,任何一家出版社都不可能包打天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争特色、创品牌。我理解的做大做强,就是在某个领域的产品能做到最好、最全、最值得信赖。”厦门大学出版社社长蒋东明如是说。

  突出运营管理

  注重资产运营是“百佳”出版单位的另一个共同特点。吴尚之介绍说,入围百佳的出版单位经营业绩比较突出,有的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增长率高,有的图书单品种平均利润高,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有的速动比率值高,出版单位抗风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发展势头比较好。

  参与此次评估的科技类专家、中国版协科技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原社长赵晨告诉记者,从各家出版社在评估指标中的得分情况来看,出版能力是普遍得分项,各家出版社差异不大,但在资产运营能力方面拉开了差距,该项占总体分数比重最大。这也要求出版单位在今后的经营中要对财务管理加以完善。

  人民交通出版社社长杨文银谈到,此次评价指标的设置全面而系统,对出版单位人、财、物各方面都有涉及。其中,尤其注重对出版社“图书生产能力”和“资产运营能力”的考察,赋予的分值很高,这在出版业转企改制的宏观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以往,出版界多“以码洋论英雄”,自觉不自觉地将规模等同于效益,此次评估则打破了业界长久以来的惯性思维。据记者了解,有多家出版社规模不小的出版社此次都未能入围“百佳”,其中有的是因为很多图书是通过合作出版的方式,有的则是高码洋高退货,出版社效益并不理想。

  在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社长林全看来,此次评估在很大程度上考量了出版单位发展的能力和动力,以及核心竞争力是否在出版社内部。

  “总署的评价体系里约1/3的分数是评估效益的。如果从考察效益的角度来看,规模大并不一定占便宜,对管理的精细度要求反而更高。”傅强表示。他以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举例说,如果单纯按规模来评,北大医学出版社恐很难入选;但如果考察单本图书的利润率,按照效益来评的话,很多大社都要输给他们。

  蒋恒认为,浙江摄影社能跻身“百佳”,最主要的加分项就是经营性项目。“媒体和社会对专业性的中小出版社并不是很了解,我们在社会影响力方面不是很有把握,但经营性指标我们还是有信心的。企业化经营是核心,这一点在这次评估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蒋恒说。

  科学运用评估结果

  随着评估结果公之于众,如何运用好评估结果,使其真正发挥积极作用,已成为主管部门和业界所普遍关心的话题。

  吴尚之强调,从管理层面,要充分吸收和运用好评估所取得的成果,逐步完善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出版单位的退出机制。获得“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荣誉称号的出版社,将成为重点支持的图书出版单位群体,在资源配置等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鼓励其做强做大,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对被评为四级的出版单位给予警示,要求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对那些经营管理不善,问题严重的出版单位整改期过后还达不到办社条件的,将予以关、停、并、转。从出版社层面,要正确对待评估结果。评估是动态的,其结果主要反映了评估期内出版单位的状况,而不代表未来。不论评估结果如何,要做到胜不骄、败不馁。他同时要求各出版单位要重视评估工作,建立“自我诊断”机制。

  据中国版协科技委主任、化学工业出版社社长俸培宗透露,版协科技委将于10月15日组织全国科技类出版社社长、总编会,以“正确认识评估,推动出版社科学发展”为主题进行研讨,引导大家正确对待评估结果。

  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新闻出版总署未将榜单按得分情况排队并公之于众,而以“拼音”为序。有出版社表示,希望之后评估小组能单独与出版社沟通,返回打分结果,使出版社自己知道那些指标得了高分,哪些得低分,以帮助出版社进一步改进工作。

  吴尚之表示,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工作是一项需要不断探索的工作。总署将组织专家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估办法,把各方面好的建议吸收进来。同时,评估也将形成制度,继续开展下去。新闻出版总署在考虑专家的建议后研究决定,评估期限由原定每两年一次改为每三年评估一次。据记者了解,总署还有意在下次评估时增加对出版单位图书编校质量和无形资产的考核。

  “以后,针对非经营性出版单位也要搞评估,以实现科学化管理。”吴尚之说。(文中所提及的“百佳”出版单位均为公示期的“百佳”出版单位。)

  首次评估历程回望

  自改革开放以来,出版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图书出版单位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定性管理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管理的转变。从1993年开始实行的全国优秀出版社和良好出版社的评选活动,拉开了对图书出版单位评比的序幕。前后3次评选活动,共评出45家优秀出版社和100余家良好出版社。这些优秀出版社和良好出版社,在图书出版社中曾经发挥了示范作用。优秀和良好出版社的评选方法,在当时的形势下,对促进图书出版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对出版社也发挥了激励作用。不过,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评选方法的局限性也逐步显现出来,由于评选条件比较笼统,定性指标多于定量指标,难以反映出版单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近年来,随着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图书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力度不断加大。绝大多数出版单位都将转制为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如何培育和重塑市场主体,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秩序,推动出版改革?如何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状况来优化和配置资源,推动产业发展?不断变化的出版形势都给行政出版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新闻出版总署也开始筹划用全新的方式来考量出版单位。

  从2003年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开始着手制定图书出版单位的评估制度。据消息人士透露,总署2005年初步完成了评估的框架设计工作,并开始利用年检数据对出版单位进行内部评估。

  2008年,随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出版单位评估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总署党组的统一部署下,评估制度起草小组历经五载,通过广泛调研,听取出版单位、管理部门和社会专家的意见,参考其他行业部门的评估办法,组织各方面反复论证后,最终形成了一套定量与定性、项目加权重相结合的科学评估体系。

  2008年6月,总署正式印发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将图书出版单位划分为社科类、科技类、教育类、少儿类、文艺类、美术类、古籍类、大学类八个类别,分类进行评估。自此,评估工作全面展开。

  据吴尚之透露,由于该项工作的创新性和图书出版行业的特殊性,评估制度起草小组的同志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评估办法重大修改就达10多次,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与讨论的学者及出版单位、管理部门的专家代表l 00多人,参与起草的有20多人,其中不乏多位不同学科背景的院士级专家。

  2008年9月10日,新闻出版总署举行经营性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委托签约仪式,聘请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编辑学会以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三家机构为此次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与总署等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于2008年10月启动评估后期工作。其中,中国编辑学会承担178家社科社以及36家文艺社的评估工作,中国版协科技出版工作委员会负责87家科技社、32家美术社以及18家古籍社的评估工作,中央教科所则负责30家教育社、100家大学社和27家少儿社的评估工作。

  2008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各方专家在北京市密云县瑞海姆田园度假村召开“瑞海姆会议”,组织三家中介机构对出版单位上报材料进行集中终评。同时,会议还称评估结果将于2009年2月出炉。

  不过由于评估后期工作量浩大繁杂,评估结果未能于2009年2月如期公布于众。从2月至5月间,评估办公室对各出版单位的数据又进行了慎重、反复的核查,并对三家中介结构测算的数据进行组装,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5月初,评估办公室召集三家中介机构召开碰头会,内部通报了评估分数组装结果,各家出版社得分情况按八个类分别排序。会议还根据实际情况讨论通过对原有评估办法的微调,缩减四类比例增加二类比例,同时决定只公示一类100家出版社。

  7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听取了评估办公室的汇报,并给予了评估工作较高的评价。

   8月10日,评估办公室召开媒体会,并向社会公示“百佳”名单。

  吴尚之回顾说,从2003年至今,评估制度的调研和制定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03年至2005年的探索成形阶段,确定了对出版社的评估要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并重和坚持量化考核的原则。草拟了评估内容的初步框架。这个阶段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其中有部分出版社社长,部分出版社的财务处长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量化打分,综合排队”为基础的等级评估初步框架。

  二是2006年的思路调整阶段,根据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和对等级评估制度的进一步论证,提出了对经营性出版单位实施分类评估和“排队制”为基础的评估框架。尤其是对评估的对象、分类原则、考核方法、记分标准等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总署将出版单位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两大类别区分,先对经营性单位进行评估,后开展公益性出版单位的评估。并对经营性单位划分为大学类、社科类、科技类等8各类别分别评估,制定了评估工作的系列文件。

  三是2007年至2008年的完善细化阶段,通过进一步征求地方管理部门、出版单位、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对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完善和细化调整,使之更符合图书出版单位实际。自2007年下半年起,总署召集出版社的代表再次征求意见,多次聘请有出版经验的出版社社长研究评估办法。为了使评估办法更趋于合理,还对134家出版单位进行了初步测评,测评结果表明评估指标的设立和评定比较理想,与出版社的现状及行业公认度大致相符。又根据测评结果对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进行了完善。在完稿的基础上还正式征求了总署有关司局、中国版协、中国编辑学会、中国图书评论学会、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中宣部出版局以及总署有关老领导的意见。

  透析“百佳”榜单

  按出版集团各单位入围“百佳”数量排名

6家 中国出版集团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江苏)
5家 中南出版传媒股份公司(湖南)
4家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公司(安徽)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
3家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江西出版集团
2家 吉林出版集团 山东出版集团
1家 中国国际出版集团 长江出版集团(湖北) 广东出版集团 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 重庆出版集团  广西出版总社(集团)

  从中央和地方各出版集团入选情况来看,中国出版产业的“国家队”——中国出版集团和国内第一家“双百亿”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所属单位入选数量最多,均达到6家。中南出版传媒股份公司(湖南)有5家出版单位入围,位列第三。时代出版传媒股份公司(安徽)和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各有4家出版社入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和江西出版集团各有3家,吉林出版集团和山东出版集团各有2家,有1家出版社入围的是中国国际出版集团、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湖北)、广东出版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重庆出版集团、广西出版总社(集团)。

  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和重庆出版集团两家出版集团直接以出版社的名义参与评估,均入围。唯一一家具有出版权的集团——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以独立法人参与评估,并入围。

  按地域排名
53家 北京
7家 上海 江苏
6家 湖南
5家 浙江
4家 安徽
3家 山东、江西、吉林、重庆
1家 广东、广西、湖北、陕西、辽宁、福建

  从百佳名单地域分布来看,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浙江、安徽六个省(市)获奖单位较多。北京共有53家出版单位入围“百佳”,超过半壁江山。其中,中央在京出版单位(部委出版社)共37家,中国出版集团所属成员单位6家,高校出版社9家,外加北京出版社。其次,上海和江苏各有7家出版单位入围。 上海方面,世纪出版集团成员单位3家,高校出版社3家,以及上海文艺出版社。江苏则是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旗下6家出版社和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家高校出版社。湖南以6家出版单位入选位列第四。浙江5家;安徽4家;江西、山东、吉林、重庆各3家;此外,广东、广西、湖北、陕西、辽宁、福建各有1家出版单位入围“百佳”。除了港澳台地区,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共有15个省(市、区)没有入选“百佳”的出版单位。

  虽然此次经营性单位评估只能反映我国出版业发展的一个侧面,但透过这份榜单我们还是可以窥视出产业发展的地域性格局差异。我国图书出版产业格局大致可以分为五大地域板块,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北京当仁不让地成为我国第一出版重镇,“百佳”中的53个席位即是最好的说明,这还没统计百佳中诸如接力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等在北京创造的产值。上海、江苏、湖南、浙江、安徽可以归为第二方阵。其中,上海是我国现代出版业的发祥地,历史传承、发达的经济以及领先的教育水平都让上海的出版业稳居全国第二的位置。江苏也向来是出版业发达省份,第一家“双百亿”集团凤凰出版传媒的强势拉动,加上江苏省众多大学出版单位集体转制,江苏出版业无疑还将释放出更大的潜能。第二梯队中,湖南和安徽尤为引人注目,一直高举“成为中国出版业第三极”旗帜的出版湘军大有持续向上蹿升之势,要与上海、江苏一比高下。而安徽的出版企业则依托企业化的管理大举迈进,跻身进入第二梯队,加之时代出版在资本市场上的作为,出版皖军的提升速度也不容小觑。前两梯队可以称得上我国出版业发达地区,出版业“六强省(市)”的出版单位在“百佳”中占据82席,也显示我国出版产业的地域集约化水平,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群聚效益”明显。

  山东、江西、吉林、重庆、广东、广西、湖北、辽宁以及此次“百佳”评估未有出版单位入围的河南、河北、四川可以归为第三方阵。如果从入选比例来看,重庆无疑是最大的赢家。该市仅有3家出版社,此次全部入围“百佳”(重庆出版社、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

  天津、陕西、福建、山西、黑龙江、云南为第四梯队。

  其余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为第五梯队,属于我国出版业欠发达地区。

  “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公式名单
(各类别不分先后;排名不分先后,按拼音排序)
1.社科类
  安徽人民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长春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湖南人民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人民出版社
  江西人民出版社
  解放军出版社
  经济科学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青岛出版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上海人民出版社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外文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中国金融出版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2.科技类
  电子工业出版社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化学工业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
  人民军医出版社
  人民卫生出版社
  人民邮电出版社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星球地图出版社
  中国电力出版社
  中国纺织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中国人口出版社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3.大学类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重庆大学出版社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教育类
  高等教育出版社
  广东教育出版社
  江苏教育出版社
  教育科学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浙江教育出版社
  5.古籍类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黄山书社
  岳麓书社
  中华书局
  6.少儿类
  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接力出版社
  明天出版社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7.美术类
  安徽美术出版社
  湖南美术出版社
  吉林美术出版社
  江苏美术出版社
  江西美术出版社
  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8.文艺类
  长江文艺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人民音乐出版社
  上海文艺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浙江摄影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据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

  链接:

  首次出版评估2月出炉

  据权威消息,尽管经历了“一波多折”,发布时间一再推延,备受出版业乃至全社会关注的首次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结果将于2009年2月出炉。届时,中国出版产业的核心市场化力量将由官方排定座次,与评估配套的书号资源政策也将浮出水面。

  波折历程

  长期以来,我国出版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自身都在努力探索如何科学有效地评价出版单位。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在多年前就酝酿对所有出版单位进行量化评价。

  党的“十六大”做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后,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阐明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同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对图书出版单位进行等级评估,建立评估制度,制定评估体系,以适应图书出版单位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总署图书司自此开始了对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的调研和制定工作。

      据了解,2005年前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初步完成了评估的框架设计工作,并尝试利用年检数据对出版单位进行内部评估。

  2008年,随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出版单位评估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6月,总署正式出台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将图书出版单位划分为社科类、科技类、教育类、少儿类、文艺类、美术类、古籍类、大学类八个类别,分别按类进行评估。

  据悉,由于该项工作的创新性和图书出版行业的特殊性,评估起草小组的工作人员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评估办法重大修改就达10多次,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与讨论的专家学者及出版单位、管理部门的同志100多人,进行了3次测评。文件正式出台前,总署又多次正式征询各有关方意见。

  由于由主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直接组织发起,并涉及分级管理和对资源分配的影响,此次评估受到了全行业的广泛关注。

  按照评估程序,中央在京图书出版单位于2008年7月20日前将评估数据报送主管单位审核。各地图书出版单位也于2008年7月底将数据报送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各地主管部门对所辖经营性出版单位进行量化打分,并完成各地初评工作。

  记者了解到,截至2008年9月,评估小组已顺利完成了评估材料汇总、初审及对部分上报材料的抽检工作,评估软件也于该月初步编制完成,评分细则基本成熟。

  2008年9月10日,总署举行经营性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委托签约仪式,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编辑学会以及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三家机构被聘为此次评估工作的中介机构,与总署等级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于10月启动评估后期工作。其中,中国编辑学会承担178家社科社以及36家文艺社的评估工作,中国版协科技出版工作委员会负责87家科技社、32家美术社以及18家古籍社的评估工作,中央教科所则负责30家教育社、100家大学社和27家少儿社的评估工作。据透露,评估小组还想请一些国际化组织参与到评估中。

  在此次签约仪式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评估的大致进度表:总署将集中精力完成数据抽查工作,并在9月完成对评估骨干的培训,10月上旬将材料数据按类别移交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工作计划在11月完成,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对于整个评估流程,柳斌杰署长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评估是用统一的标准客观衡量,政府依据评估结果作决策,不干预评估结果。”

  不过,随后的进度未能按照各方预料如期推进,评估结果也“千呼万唤未出来”。2008年11月初至年底,记者多次从各方打探评估的进展情况和最终公布时间,但都未得到准确答复。此间,也有多位出版业人士试图通过本刊了解评估信息,尤其是一些“处在剃刀边缘”可上可下的出版社,更是焦急等待着评估结果。

  2008年12月中旬,坊间有消息称,“评估可能暂告搁浅,仅作为总署内部对出版社的一次试评估,结果也不对外公布”。知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评估已进入尾声,公布与否尚未确定。”“评估可能无疾而终”的传言开始在业界蔓延。

  直至2008年12月20日至24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北京密云郊区再次组织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宣布评估结果将于2009年2月发布,才让之前业界沸沸扬扬的猜测不攻自破。

  之前有媒体报道,共有508家出版单位参与评估,据消息人士最新透露,最终参与评估的名单落定为500家。截至2008年6月评估文件下发时,我国共有580家图书出版单位,除去副牌社和新近审批成立的出版单位,以及人民、民族、盲文等约20家公益性出版单位,最终500家出版社被定性为经营性单位,参加了此次评估“大考”。

  “500”这一恰巧凑整的数字,代表着中国出版产业的核心力量,它们将全部“下海”直面市场。

  个性与共性

  尽管评估在初期有一些“政府是否应该评估企业”、“政府是否应该主导资源分配”的质疑,绝大多数出版业者都对此次评估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被称为“进一步推动、引导和规范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工作的标志性文件”从颁布伊始,就受到了业界的广泛重视。

  一位参与组织评估工作的某省出版局领导表示,“此次评估或是出版业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的信号,它体现着在转企改制背景下主管部门管理机制的转变。”一位大学出版社社长也表示,“无论从行政管理的视角,还是出版社横向评价自身,此次评估都有特殊的意义”。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评估是首次组织实施,一些出版单位在数据上报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困惑,指标体系有待进一步磨合与完善。许多受访者都希望本着为评估建言献策的出发点,能借助本刊将一些实际操作中的困惑和意见反馈给主管部门,为评估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一家中等规模的大学出版社领导谈到,指标体系中如重点图书出版情况、获奖图书情况和“走出去”的版权输出情况等指标项,对于中小出版社来说相对比较弱势,衡量起来很“吃亏”。一家地方出版社的领导也表示,“虽然我们一直以来秉承精品出版理念,但对于一些重大出版工程类项目,我们这些小社根本不可能拿到。出版社由于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也不大可能经常性地大投入去做大部头的图书”。

  对于体现“走出去”战略的指标“版权输出”,一位受访者表示,“走出去”是一项个性化的指标,用这一指标对所有出版社进行评价并不合适,500余家出版社中,像外研社、外文社等本身就有外向型优势,但绝大多数出版社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另一位受访者则建议,如果考虑版权贸易指标,也应该对“走出去”和“引进来”辩证对待,这样才能保证公平性。

  有趣的是,反映“吃亏”的不仅仅有中小出版社。多位规模较大的出版社的领导也谈到,按照评估办法,“资产运营能力”指标中如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增长率等因子,考虑的更多是“增长率”,欠缺总量性指标。其中一位受访者举例说,像高教社、人教社等大社利润增长1000万,增长率可能不足两位数,但这1000万却比一家小社的利润总额高出许多。一家中小规模出版社利润增长100万,增长率却可能是100%以上。另一位受访者在谈到此问题时也举例说:“这就好比以GDP总值衡量,中国是世界前列;而如果以人均GDP衡量,中国就要落后很多。”

  据一位曾从事过文化产业评估的受访者推断,如果严格按照“评估办法”来衡量的话,某些大社的排名很有可能会落后,甚至进入不了第一方阵。“而显然,按照大家所了解的实际情况,这些公认的大社如果进入不了第一类社也不合理。”

  的确,由于每家出版社的发展历史、经营规模、市场地位等状况差异较大,指标设计如何既体现共性,又反映个性,是业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数据的科学性

  数据的真实性和统计口径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采访中,多位受访者都提到此前出版业最为权威的两项评价指标——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发布的出版社竞争能力排行和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主编的《中国图书出版产业报告》。记者也了解到,这两项评价指标采用的都为年检数据,因此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统计口径不一的情况,如对码洋的统计就存在实销码洋、发货码洋、造货码洋等几种形式。

  而此次评估对数据报送的要求更为严格,为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估领导小组还组织多支复查“小分队”奔赴各地进行数据核查工作,包括对上报评估材料的抽查和对财务数据的普遍核查两部分。

  不过,记者也从几位受访者口中得知,数据造假情况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某出版社在核查小组到来前一天得知被抽中审核,便组织全社力量通宵‘制造’报表,待核查人员离开后,立即将全部伪造报表销毁”;“某出版社为了应对评估花几千元委托会计公司专门‘制造’报表。”

  据消息人士透露,数据的处理和调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的后期进度。

  “数据性指标在细节上也有待完善之处。”一位受访者提到,在“资产运营能力”大项中的第三项“单品种平均利润”,存在数据统计口径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填表说明要求出版社按照图书税前利润报送,待评估小组到各地调整数据时,再统一改用各社审计后的总利润除以全社年出书品种数。“总利润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虽然各家出版社都以此方式统计,但还是有可能影响排名的次序。”

  “目前的指标在对经济效益的考量上,图书出版能力和资产运营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资产运营能力其实可以体现图书出版能力,图书出版能力强的出版社一般也会体现为具有很强的资产运营能力。”一位受访者建议,这两项指标可以进一步细化。

  此外,图书再版重印率的指标中,虽然将中小学教辅、各类考试培训用书刨除在外,但有受访者表示,同时也应该将一般图书和教材加以区分,教材中对本版教材和租型教材也要加以区别。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的一些鼓励出版社转企改制的优惠政策,如某些税收政策的免征,体现在报表上就有很大不同,按照现有的评价体系,也会造成最终排名的差异。

  记者从多家第一批体制改革试点的大学出版社了解到,2007年在改制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鼓励出版社“甩掉”历史包袱,多家大学社都在该年也进行了不良资产的核销工作。这些相应的账目数字都出现在了这些大学社2007年的会计报表中,援引某社领导的话说:“2007年我们的经营情况很好,但该年的报表并不好看,用这份报表来评价不尽合理。”

  分类评估方式

  此次出台的评估办法中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按照社科、科技、教育、少儿、文艺、美术、古籍、大学八个类别分类评估。有业者认为,这种分类评估方式将可能在全国范围引发出版产业结构调整,会促使出版单位重新审视自己的定位,并根据各自专长和品牌重新梳理产品线。

  但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很多出版社在改制或者归属集团后,很难准确地进行出版类别的划分。某出版集团出版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集团成立后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系统地将各个出版社的出版方向进行了重新规划,如将集中教材出版业务,这就对出版社的出版类别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因此,旗下有出版社在此次评估材料报送过程中就有些“不知方向”。

  在多方打探评估结果期间,记者注意到一则政策信息:2008年11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发了第39号总署令,废止了此前发布的3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就包括逐步取消出版社的业务范围、专业分工的限定。总署相关司局对此解读:出版范围的限制性规定不利于各出版社形成平等的市场主体,影响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今后,除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特定类别的图书继续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其他因地区、行业、部门等因素所导致的专业分工、业务范围的限制,将逐步取消。

  行业政策与此次评估所释放的信号看似有所“对冲”,到底是强化还是取消专业分工?一位业者评论到,“逐步取消专业分工限制是必然趋势,分类评估只是实际操作上所采取的化繁为简的手段。”

  “不过,结果取决于规则”,这位受访者也认为,“如果今后评估常规性推进,如何对出版单位进行合理分类,并保证门类间的平衡,是亟待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的难题。”。

  一位熟谙评价指标的专家也表示,此次评估最初的设计意图是要扶持“大社”,分类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一意图,而如果再考虑出版社的历史和品牌,权衡地域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指标体系就容易成为“大杂烩”,结果也可能背离初衷。

  “评估不仅是一项改革措施,同时也是保障措施和激励措施,目前只是刚刚起步,还需要不断建设和完善。希望评估会超越其既定的目标,真正提高行业的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水平,把自主权交到企业手中,最终实现产业科学、可持续发展。”一位业者寄望说。

  专家学者建言指标体系建设

  “建立一套科学的出版业评价体系的意义不言自喻,可以引导产业减少盲目性,提高出版活动的有效性。” 一位长期从事出版业评价研究的专家告诉记者,但目前无论是行政主管单位组织的评估还是行业第三方组织所做的各种排行,都不约而同地遇到了三大问题:

  一是统计机制不健全,信息严重滞后。如常用的年鉴数据通常滞后一年半,信息反馈不及时,达不到实时引导产业、服务产业的作用;二是指标不健全,长期以来按照事业管理机制建立的评价体系,事业性指标相对突出,不能与现实的产业发展相衔接,如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按照产业化规律运行,但管理方式和行业服务还尚未与产业化相适应;三是系统外的数据无法纳入统计口径,如外省出版单位进京组建公司从事出版业务,民营书业的整体规模都无法衡量,也无法予以规范和管理。

  那么,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从规范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发展的视角出发,所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应该包含哪些内容?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受访者都将此经营性单位等级评估与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所进行的出版社竞争力指标评估进行对比。一位受访者认为出版科研所的指标更偏重于规模评价和社会影响力,而此次经营单位指标则更偏重于管理和效益,为规范行业提供参照。

  “无论是对宏观产业的评价,还是对微观单位的考量,将系统外的产能纳入评价范畴都应是首当其冲的。”上述专家还举例说,“评价北京长江新世纪和评价长江文艺出版社显然是两回事。目前这种类似于‘双轨制’的运作方式,是制约产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之一。”记者也了解到,专家所提到将系统外产能纳入评价中,也正与总署2008年实施的三项深化改革措施相吻合,“将民营出版生产力纳入体制内管理,使之与国有出版单位建立正常的经济关系”。

  此外,业者对于评估的周期也持有不同的意见。据消息人士透露,评估小组也在计划调整原定两年的评估周期,改为实行“动态管理”。有受访者认为两年一次过于频繁,如此大规模的报送材料、审核和数据处理,让出版社有些“吃不消”。也有受访者表示,“两年的评估周期很难与当今灵敏的图书市场反应相适应。一家原本在某领域没有竞争优势的出版社,一旦找到一个突破口,抓住几个选题,很有可能短时间就产生很大变化”。

  “按照理想的状态,应该把阶段性评价和实时评价结合起来,进行动态管理。”一位受访者建议。

  最受业者关注的当属与评估相关的配套政策。根据此次评级办法:除评出“百佳出版社”外,“评为一级的出版单位,在出版资源的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对连续两个评估期被警示的图书出版单位,将按行政和法律程序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直至取消其出版资格。”

  不少业者都将此政策中提及的“出版资源”直接解读为“书号资源”。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消息,为配合评估制度,在2009年书号实行网络实名申领后,评为一类的出版社书号将不受限制,二类出版社的书号增加30%,三类出版社的书号数量保持不变,四类出版社的书号减少10%”。

  对此,一位受访专家评价说:“近几年书号政策不断解冻,能评为一类的这些大社强社其书号资源已经基本都能得到满足,此次评级的配套政策‘资源倾斜’对其影响不大。而对于一些中小出版社,也早已度过了粗放式发展阶段,近一半出版社出书品种逐年下降,书号资源的价值大不如前。如果配套倾斜的‘出版资源’仅仅是书号资源,则很可能会造成书号的体制内循环,很难真正达到优化资源分配的效果。”“即使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买卖书号的问题,那么,大社卖号也比小社要好,终审起码能有保障。”一位受访者表示。

  一位专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在合理调节现有资源的同时,除了书号资源外,更应该用“增量资源”激励出版单位,如将由政府公共财政出资建立的出版发展基金向评级靠前的出版社倾斜。“此次评估已不仅是‘合格评价’,而成为‘水平评价’,目的在于鼓励大社做强,敦促中小社发展,所以建议评估不仅是用数据予以衡量,还应逐家出版社评估其各项水平”。

  此外,如果评估常规性推行,将很可能出现“连续两个评估期被警示的图书出版单位”,评估结果将不仅会使在这些出版社在资源配置上将受到限制,还可能在组稿、寻求合作等方面产生系列不良连锁反应。而按照评估办法中“关、停、并、转”的方针,届时出版社“只生不死”或将成为历史。“这或许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速出版业的兼并重组”,一位受访者评论说。

  社会效益的评价难题

  中国特色的出版业,既有产业特性,又有意识形态属性和文化属性,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又要追求社会效益。对于社会效益该如何去考量,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尚难找到一套完善的指标体系可以量化评价出版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

  此次评估指标中,无论是第五大项“附加项目”的公益事业,还是“图书出版能力”中的“重点图书出版情况”和“获奖图书情况”,都是社会效益的指标性体现,显然,这些评价因子都体现了主管部门对社会效益评价的重视。

  一位长期致力于出版社绩效评价研究的受访者表示,目前的评估指标对社会效益的评价略显简单化,主要从获奖图书和公益事业捐赠数量两个维度予以考量。“虽然有一定困难,但可以通过设计一些替代性的指标等手段,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评估体系针对“社会效益”的一项考量指标“社会捐赠”,让很多出版社无所适从,多数出版社在捐赠时都没有留存捐赠证书。“我们确实做了很多公益事情,但当时并没有想到留证书”。某出版集团的一位受访者还提到,“很多社会公益捐赠活动都是以集团名义进行的,集团捐的都是旗下各家出版社的图书,但没有人去记录每家社捐了多少。”

  “评奖和捐赠仅仅是两个微小的侧面,一些出版社始终坚持出版高品位的学术和思想类图书,守护着一方文化净土,但这类图书不可能有很高的销量,如何对这些出版社的社会影响进行考量?”

  一位受访专家表示,解决这一困扰业界许久的问题,最关键的是“转企改制不能成为一句空话”,出版社首先要成为真正的企业,倘若一个企业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就不能很好地实现其社会价值和责任。“一些纯公益性的图书将来会通过行政引导,由非经营性出版单位来出,而那些有社会影响但市场容量不大的图书,会为出版社带来品牌和声誉,这些也可以被量化”。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本质上讲并无矛盾,一家出版社出版了很多卖不动的获奖书,社会效益又从何体现?”该专家还建议,“出版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其贡献度如何不能仅从它出版了多少重点书来衡量,社会效益的考核也要用相应的经济指标来衡量。”

[时间:2009-08-27  作者:任殿顺  来源:《出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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