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P——新闻纸广告印刷参数说明(二)


作业信息

  准确及时的作业信息是获得稳定复制质量的头等大事。向印前服务部门和印刷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必须全面而且准确,并能及时地递交到相关人员的手中。

胶片和样张的必需信息

  所有的胶片与彩色样张相匹配,这些彩色样张代表了最终印品中胶片的外观。每套胶片与样张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广告商的姓名;

  广告代理商的名字(如:设计制作工作室、印前服务提供商);

  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以及制作这些胶片和样张所花费的时间;

该印活的信息包括:
  Ø印活交付日期/在机印刷期限;
  Ø印活编号;
  Ø广告商或广告代理商的作业编号(如有)。

  印活的名字,包括相关的版本信息;
  用来测量样张的反射密度计的品牌、型号、孔径尺寸;
  用来测量胶片的透射密度计的品牌、型号、孔径尺寸;
  样张色标密度的测量值,此外还应该包括各种颜色的中间色网点扩大值/色调增加值;
  打样系统制造商、品牌、颜料、片基和加工工艺;
  印刷工艺中使用的胶片类型;

  影印本、蓝线图、签样印品或某个有代表性的胶片信息,对四色印刷而言通常是青或品红胶片。在它们的上面应标识出各个有代表性的区域,根据冷固型印刷工艺过程的不同而各有不同,如高光部分(3%-8%)、四分之一阶调(25%)、中间调(50%)、四分之三阶调(75%)和暗调区域(75%)。

  注明在制作胶片的过程是否用到了灰成分替代(GCR),比例如何以及使用的软件是什么;

  确认设计者已经协商得到或拥有胶片中所有图像的版权允许;

胶片制作应包括的信息:
  Ø每种颜色指定的加网线数,包括是否使用了随机加网;
  Ø每种颜色指定的加网角度;
  Ø图文区域所占的总百分比(TAC);
  Ø确定胶片的方向(如:正读方向乳剂层朝下);
  Ø注明胶片是正片还是负片。

数字文件的必要信息
  除非各方都同意,否则递交任何数字文件时都必须配带样张,这些样张代表了最终印品中文件的外观。每套文件及其附带的样张都必须含有以下信息:

  广告商的姓名;
  广告代理商的姓名(如:设计制作工作室或印前服务供应商);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创作胶片和样张的时间;
  
关于印活包含的信息如下:
  Ø印活交付期/ 在机印刷期限;
  Ø印活的编号;
  Ø广告商或广告代理商的作业编号(如有);
  Ø印活的名称,包括相关版本信息;

  所供应文件类型的描述;
  对数字文件所附带的样张进行描述;
  打样系统制造商、品牌、染料、片基和加工工艺;
  注明在制作文件时是否使用了灰成分替代(GCR),如有则著名使用软件是什么、替代的程度如何;
  确认设计师已协商得到或拥有数字文件中所有图像的版权允许;

提供的数字文件应包括以下信息:
  Ø磁盘标签的信息;
  Ø每张磁盘上的文件数量;
  Ø每张磁盘上的文件名字;
  Ø每个文件所用的页面排版软件和版本;
  Ø每个文件所用的图像处理软件名字和版本;
  Ø每个文件中所使用字体的制造商、名字、风格和版本;
  Ø注明文件中的图像是否经过了补漏白处理,使用的是什么软件以及陷印的数量;
  Ø每个磁盘文件所链接的图像数量;
  Ø每个链接图像的名字;
  Ø每个待印图像的输入扫描分辨率;
  Ø每个待印图像尺寸的缩放百分比;
  Ø每个文件所必需的输出描述。

输入资料的处置
  负责接收信息、磁盘文件、其他电子文件以及用于复制的胶片与样张的部门应该将材料及时交还给广告商或跟踪作业的广告代理商,并确定每项工作的具体开始时间。如果没有这样的安排,在一个规定的时间段内,印刷商或报社将保存这些数字或一般的材料。

  虽然并没有行业标准规定这段时间的长短,但是通常情况下该时间段不会超过印品销售或出版开始后的三十天。报社或印刷厂应该明确无误地保存所得到的数字材料或一般材料,如果客户要求保留的话,而报社或印刷厂没有完好地保存这些材料也许会招致控诉。

[时间:2001-11-22  作者:必胜网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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