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次明确振兴东北 推进钢铁业

  2009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再次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钢铁等传统优势产业结构调整。

  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副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在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方面,要进一步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防止重复建设。推动装备制造、钢铁、石化、汽车等传统优势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新兴潜力型产业。扶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研究制定物流业、旅游业发展专项规划,推进文化产业、软件和服务外包、金融业发展。

  此外,还将加快设立“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并继续组织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

  会议还强调,继续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妥善安排职工生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着力解决融资难等问题。组织实施好《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抓紧编制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规划。抓紧建设好绥芬河综合保税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还宣布,将把“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中国东北地区。

 

[时间:2009-08-18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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