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人平龙树、雷加兵日前被成都新都区法院以非法制造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平龙树为获利决定非法印制发票,在新都区大丰镇某村租得一栋独门独院的两层住宅,又到成都购得一台全自动胶印机、若干印刷用打码器以及颜料、纸张等印刷物品,还从中江县老家将一台四开切纸机、一台晒版机拉到所租房内。同年11月,在采购相关原材料后,平龙树开始排版、制版、切割及对外联系业务,并雇用老乡雷加兵为其负责印刷假发票以及打印编码。
今年3月11日,警方接到市民举报后,对平龙树在新都区大丰镇某村租赁的两层住宅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各类非法印制的发票成品、半成品356211份,并当场扣押四开切纸机、全自动胶印机和晒版机各一台,另还有印刷打码器2套,PS版66张等物品。经鉴定,查获的各类发票均系伪造。
[时间:2009-07-31 来源:华西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