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记者如何领取记者证


  问:新闻出版署最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记者证管理的通知》,希望了解有关记者证的规定。

  答:记者证是我国新闻单位进行正常采访活动时的合法身份证明。有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编号和发放。新闻出版署于1990年和1998年曾两次在全国范围内核发、换发了记者证。目前使用的记者证是1998年换发过的。

  任何个人及其他单位不得以各种方式伪造、变造、转让、抵押、出卖和冒名使用记者证、特约记者证。违者将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记者证的发放范围是什么?

  答:记者证的发放范围是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社、新闻性期刊社以及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及相关单位。

  特约记者证的发放范围只限报社。期刊和其他新闻单位一律不发特约记者证。

  问:记者证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答:记者证的使用者应为新闻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记者、兼负采访工作的编辑,及新闻单位内编辑部门的领导成员。新闻单位中正式聘用的记者(聘用期须两年以上),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可领取记者证。

  记者证仅限从事新闻采访工作时使用,不得用于非采访活动,不得转借或涂改。对利用记者证从事非新闻采访活动、搞有偿新闻及严重违反新闻道德的人员,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记者证、特约记者证。

  记者证的使用期限一般为5年,特约记者和聘任制记者的使用期限为2年。

  问:如何申领报刊记者证?

  答:中央单位的报刊社在填写《领取记者证登记表》、《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后,持本报刊社的编制证明材料,经报其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并领取记者证、特约记者证。

  地方单位的报刊社在填写《领取记者证登记表》、《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后,持本报刊社的编制证明材料,经报其主管单位审核签章后,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报并领取记者证、特约记者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解放军系统的报刊社直接向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申领记者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特约记者证的申领办法与记者证的申领方法相同。

  问:记者证持有者调离、退休或丢失后,如何办理补领手续?

  答:记者证持有者因故调离或退休后,应即使将记者证缴回。报刊社如需补办记者证,须持《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及收回的旧证,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领。

  记者证不慎遗失,应及时在本媒体公开刊播遗失声明,宣布原号码记者证作废后,持本单位的申请报告和声明作废的证明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领。

  

(辛期)

[时间:2001-08-24  作者:中国新闻出版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第26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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