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种图书列为出版重点 同时强调五类图书不得出版


  本报讯 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关于制定和报送2002年出版计划的通知》。

  《通知》说,各出版单位在制定年度选题计划的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面,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倡导科学与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改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通知》强调,出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两个效益的有机结合。出版社要严格控制图书品种的总量,重点压缩中小学教辅读物的出版数量,增强创新意识,优化选题结构,减少平庸书的出版,实施精品工程。

  《通知》明确了14种图书为明年的出版重点。这14种图书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图书;学习和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图书;有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的图书;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图书;围绕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地区协调发展等问题,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献计献策的图书;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图书;关注农村实用技术、农村科普的图书及农村少儿读物;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的图书;有利于科学文化发展的各类学术著作,以及在思想界、学术界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著述;科技著作;有利于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的著作;反映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长篇小说;各类高质量、高品位的翻译图书;列入《2001-2005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图书。

  《通知》强调,不得出版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改革开放政策、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等观点的图书;不得出版有反动内容或宣传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和封建迷信的图书;不得出版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军事机密和其他有严重的政治错误的图书;不得出版法律法规禁止刊载的其他内容的图书;不得出版以介绍气功健身为名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的图书。

  对待评述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图书,要谨慎对待,有必要时需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对待引进版图书,也要加强对图书内容的审核,严防不健康文化的流入;对待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辅读物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关精神和总署的有关规定,凡没有出版教辅读物范围的出版社,一律不得出版该类图书。

[时间:2001-12-20  作者:必胜网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1-11第27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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